都布按三司
宋 | 元 | 明 | 清 | 台称 | 主要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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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 | 御史大夫 | 都察院 | 右都御史[1] | 察台 | 皇朝之天下布局制所 都布按三司 制察六台之総括也 |
节度使 | 总管府 | 总督 | 总督[2] | 制台 | |
钦差大臣[3] | 宣慰使 | 巡抚司 | 巡按御史[4] | 抚台 | |
路 | 行中书省 | 都指挥司 | 都台 | ||
承宣布政使司 | 布政使司 | 藩台 | |||
提刑按察使司 | 按察使司 | 臬台 |
都布按三司是明朝设于各省级行政区的三个平行的组织,分别为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其中都指挥使司掌军事,布政使司掌民政事务,按察使司掌刑狱。明代在地方设这三个官属,以使之分权,不致顾地方官权力过大。[5]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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