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地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之后改称“第三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郴县专区”或“郴州专区”、“郴州地区”,1994年12月17日撤销。郴州地区撤销之前的辖域为新成立的地级郴州市的辖域。

郴县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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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郴县专区”,专区辖原“第三行政督察区”辖域,即郴县桂东县汝城县永兴县资兴县宜章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蓝山县共计10县,治所郴县。

郴州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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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1年,郴县专区改称“郴州专区”。
  • 1952年11月13日,撤销郴州专区,原郴州专区所属10县全部划入湘南行署
  • 1954年6月,撤销湘南行署复置“郴县专区”,原湘南行署所属郴县、桂东县、汝城县、永兴县、资兴县、宜章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蓝山县、耒阳县安仁县酃县新田县共计14县划入郴县专区。
  • 1959年3月22日,撤销资兴县并入郴县;撤销汝城县和桂东县,合并设立汝桂县;撤销临武县并入宜章县;撤销新田县并入桂阳县;撤销蓝山县和嘉禾县,合并设立蓝嘉县;撤销酃县并入茶陵县。专区辖郴县、汝桂县、永兴县、宜章县、桂阳县、蓝嘉县、耒阳县、安仁县共计8县。
  • 1960年,8月15日,郴县析置郴州市,隶属郴州专区;8月29日,郴县专区改称“郴州专区”;专署郴州市,专区辖1市、8县。
  • 1961年,7月9日,郴县析置东江市,隶属郴州专区;复置资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蓝山县、嘉禾县、新田县共计7县;撤销汝桂县和蓝嘉县;专区辖2市、13县。
  • 1962年,10月20日,撤销东江市并入资兴县;10月30日,将蓝山县、新田县划入零陵专区;专区辖1市、11县。
  • 1963年5月20日,撤销郴州市并入郴县;专区辖11县。

郴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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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年,郴州专区改称郴州地区,地区辖郴县、安仁县、永兴县、资兴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临武县、嘉禾县、桂阳县、耒阳县计11县。  
  • 1977年12月,自郴县复置郴州市,属于郴州地区;地区行署驻郴州市。地区辖1市、11县。
  • 1983年,2月8日,安仁县划归株洲市,耒阳县划归衡阳市;7月13日,株洲市所辖安仁县复归郴州地区;地区辖1市、10县。
  • 1984年12月20日,撤销资兴县设立资兴市,郴县所辖高码乡和桥口乡的白溪、下渡2个村划归资兴市。地区辖2市、9县。

地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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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17日,撤销郴州地区、建立地级郴州市。郴州地区撤销前辖郴州市和资兴市2市,郴县、安仁县、永兴县、资兴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临武县、嘉禾县、桂阳县计9县。郴州地区撤销后原地区辖域为地级郴州市辖域,区划调整后,新设立的地级郴州市辖2市辖区、8县,代管1县级市,具体如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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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