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河北省南部,辖区含今河北省的邯郸市邢台市的大部,及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

河北省邯郸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专区
1949年—1968年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
首府邯郸市
历史 
• 成立
1949年
• 废除
1968年
前身
继承
河北省 (中华民国)
邯郸地区

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邯郸镇(今邯郸市)。辖邯郸大名魏县曲周丘县鸡泽肥乡广平成安临漳磁县武安涉县永年馆陶临清16县及邯郸、临清2镇。

1950年,设峰峰矿区(县级)。1952年,撤销邯郸镇,改设邯郸市(县级);峰峰矿区改为地级,由省直辖;临清、馆陶2县和临清镇划归山东省。1953年,邯郸市升地级市

1958年,原属邢台专区邢台任县巨鹿威县内丘隆尧南宫沙河南和广宗柏乡临城清河平乡14县划入邯郸专区。同年,专区辖县作以下调整:

  1. 撤销武安县,并入涉县和邯郸市;
  2. 撤销邢台市和沙河县,并入邢台县;
  3. 撤销临城、隆尧、柏乡3县,并入内丘县;
  4. 撤销平乡、南和、广宗、任县4县,并入巨鹿县;
  5. 撤销威县、清河2县,并入南宫县;
  6. 撤销魏县,并入大名县;
  7. 撤销鸡泽、丘县2县,并入曲周县;
  8. 撤销邯郸县,并入永年县;
  9. 撤销广平县,并入大名、曲周2县;
  10. 撤销肥乡县,并入曲周、永年2县;
  11. 撤销成安、临漳2县,并入磁县。

调整后,邯郸专区辖邯郸市及大名、曲周、磁县、涉县、永年、邢台、内丘、南宫、巨鹿9县。

1960年,撤销邯郸专区,所辖9县划归邯郸市。1961年,复设邯郸专区,原属邯郸市的永年、曲周、大名、磁县、涉县5县划归邯郸专区;恢复肥乡、魏县、成安、临漳、武安5县。辖1市、10县。1962年,恢复丘县、鸡泽、广平、邯郸4县。1965年,山东省馆陶县划入。专区辖1市、15县。

1968年,撤销邯郸专区,改置邯郸地区

邯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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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地区辖原邯郸专区的邯郸市、大名县、魏县、曲周县、丘县、鸡泽县、肥乡县、广平县、成安县、临漳县、磁县、武安县、涉县、永年县、邯郸县、馆陶县,共1市、15县。

1983年11月15日,邯郸市升为省辖市,邯郸县划归邯郸市管辖。

1986年4月5日,武安县划归邯郸市管辖。

1993年6月19日,撤销邯郸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原邯郸地区的临漳、成安、大名、涉县、磁县、肥乡、永年、丘县、鸡泽、广平、馆陶、魏县、曲周13县划归邯郸市管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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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