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专区
邯郸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河北省南部,辖区含今河北省的邯郸市和邢台市的大部,及山东省聊城市的临清市。
河北省邯郸专区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的专区 | |||||||||
1949年—1968年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 | ||||||||
首府 | 邯郸市 | ||||||||
历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68年 | ||||||||
|
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邯郸镇(今邯郸市)。辖邯郸、大名、魏县、曲周、丘县、鸡泽、肥乡、广平、成安、临漳、磁县、武安、涉县、永年、馆陶、临清16县及邯郸、临清2镇。
1950年,设峰峰矿区(县级)。1952年,撤销邯郸镇,改设邯郸市(县级);峰峰矿区改为地级,由省直辖;临清、馆陶2县和临清镇划归山东省。1953年,邯郸市升地级市。
1958年,原属邢台专区的邢台、任县、巨鹿、威县、内丘、隆尧、南宫、沙河、南和、广宗、柏乡、临城、清河、平乡14县划入邯郸专区。同年,专区辖县作以下调整:
- 撤销武安县,并入涉县和邯郸市;
- 撤销邢台市和沙河县,并入邢台县;
- 撤销临城、隆尧、柏乡3县,并入内丘县;
- 撤销平乡、南和、广宗、任县4县,并入巨鹿县;
- 撤销威县、清河2县,并入南宫县;
- 撤销魏县,并入大名县;
- 撤销鸡泽、丘县2县,并入曲周县;
- 撤销邯郸县,并入永年县;
- 撤销广平县,并入大名、曲周2县;
- 撤销肥乡县,并入曲周、永年2县;
- 撤销成安、临漳2县,并入磁县。
调整后,邯郸专区辖邯郸市及大名、曲周、磁县、涉县、永年、邢台、内丘、南宫、巨鹿9县。
1960年,撤销邯郸专区,所辖9县划归邯郸市。1961年,复设邯郸专区,原属邯郸市的永年、曲周、大名、磁县、涉县5县划归邯郸专区;恢复肥乡、魏县、成安、临漳、武安5县。辖1市、10县。1962年,恢复丘县、鸡泽、广平、邯郸4县。1965年,山东省馆陶县划入。专区辖1市、15县。
1968年,撤销邯郸专区,改置邯郸地区。
邯郸地区
编辑邯郸地区辖原邯郸专区的邯郸市、大名县、魏县、曲周县、丘县、鸡泽县、肥乡县、广平县、成安县、临漳县、磁县、武安县、涉县、永年县、邯郸县、馆陶县,共1市、15县。
1983年11月15日,邯郸市升为省辖市,邯郸县划归邯郸市管辖。
1986年4月5日,武安县划归邯郸市管辖。
1993年6月19日,撤销邯郸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原邯郸地区的临漳、成安、大名、涉县、磁县、肥乡、永年、丘县、鸡泽、广平、馆陶、魏县、曲周13县划归邯郸市管辖。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石家庄等六个地区地、市合并问题的批复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