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果栏案

油麻地果栏案是在香港1970年代发生的重大案件。有贩毒集团涉嫌在油麻地果栏贩卖毒品,其后发展为轰动一时的集体贪污案。

1975年3月,贩毒集团开始在果栏一带崛起,并且开始贩卖毒品。1976年5月,工商署在果栏附近拘捕1名美国籍的混血儿、其及其他数名涉嫌负责毒品包装的人,并且搜获毒品,他们被控以藏毒罪名。同年8月10日,皇家香港警察队毒品调查科在全香港多处采取行动,检获大量毒品,拘捕多人。案中3名疑犯指执法人员怀疑贪污,向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寻求协助,遂揭开事件的序幕。

1977年,廉政公署采取多次行动,拘捕多名涉案人士。案件在3月正式开审,5月审结,首脑认罪,被判入狱18年;另4名主犯被判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11至13年。后来其中3名疑犯转为控方污点证人,廉政公署正式开始跟他们录取口供,以助调查相关的集体贪污案,首脑和其中1名疑犯后来获得减刑。9月,廉政公署展开行动,先后扣查87名涉嫌受贿的警务人员,稍后全部获准保释。10月28日,警察集会抗议廉政公署对警务人员进行调查,继而前往香港警察总部向时任警务处处长施礼荣递交反对廉政公署请愿书,而约40名警务人员走到位于中环和记大厦的廉政公署执行处总部以表不满。11月5日,当时的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颁布局部特赦令,宣布在1977年1月1日以前所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公务员可以获得特赦,冲突才得以平息。而廉政公署执行处亦在颁布局部特赦令后,终止调查83宗案件。1978年9月,集体贪污案进行审讯,有26人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其中18人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监1年零7个月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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