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厦,即围绕于厅堂、正屋的房屋,或指于原建筑之前或之后加建的小屋,多应用于大型的风景建筑[1]。
宋代时,称此种形式为龟头屋,于两宋时相当风行,清代后始称抱厦[1]。其名除因朝代有所相异外,基于其建筑形式及地点亦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