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英语:Graphic Design),又称图形设计,泛指透过创造和结合多种符号、图片和文字,借此传达讯息的视觉表现方式,可以指称制作(设计)时的过程、以及最后完成的作品。举例来说,一个产品的包装可能包含商标或其他的图像、经过整理排列的文字,以及纯粹为了视觉设计考量的要素(例如几何形状、颜色)。
构图是平面设计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完整的构图能够让不同的视觉材料和谐共存。相关技术则包含字体排印、视觉艺术、版面设计等。
平面设计的历史
编辑平面设计的历史从古老的拉斯考克山洞(Lascaux)开始,横跨到现代银座的眩目霓虹灯。在这段长远的历史中,以及二十世纪视觉传达的快速发展过程里,广告艺术、平面设计和美术之间偶尔会有界限模糊的情况。
但这些项目彼此都共享同样的要素、理论、原则、应用方式和语言,有时候也分享相同的服务对象。在广告艺术中,最终的目标是要销售产品和服务。在视觉设计里,“重点是要将各种资讯整理成序,将不同的想法结合,表达并感受记录人类经验的人造物品”[2]。
早期
编辑可追溯至公元前一万四千年左右的拉斯考克山洞(Lascaux)壁画,以及在公元前三至四千年诞生的书写语言,两者都是平面设计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对其他以平面设计为基础的相关领域来说也非常重要。
凯尔经(Book of Kells)是早期平面设计的范例之一。这是一本有着华丽装饰文字的圣经福音手抄本,约在公元800年由凯尔特修士所制作。
印刷的发明
编辑在中国唐朝(618年-906年)年间,雕刻过的木板被用来印制图案于纺织品上,随后也用于印制佛教经典。在868年所印制的佛经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印刷书籍。到了宋朝(960年-1279年),由于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卷轴和书本能够方便的印制更多文字,因此让书籍广泛的普及[3]。
1450年,古腾堡的活字印刷术让书籍在欧洲地区开始广泛普及。阿尔杜斯·马努提乌斯发展出的书籍结构成为西方出版设计的基础。这个年代的平面设计被称为人文主义(Humanist)或旧式风格(Old Style)[4]。
平面设计的转折与发展
编辑在十九世纪晚期的欧洲,特别是英国,开始将平面设计从美术(fine art)领域中分割出来。皮特·蒙德里安被誉为平面设计之父。他是一位艺术家,但他在格子(grids)上的使用启发了今天广告、印刷和网页版面所使用的现代格线系统(modern grid system)[4]。
1849年,亨利·柯尔(Henry Cole)成为英国平面设计教育界的重要人物,他在自己的《设计与制造杂志》(Journal of Design and Manufactures)中向政府传达设计的重要。他为了庆祝当代工业科技和维多利亚风格设计而举办了万国工业博览会。
1892年至1896年之间,威廉·莫里斯的凯尔姆斯科特出版社(Kelmscott Press)出版的多本书籍被视为工艺美术运动中最重要的平面设计产品,这些书籍有着非常精致的视觉风格,并且以生活富裕的人们为销售对象,也为出版社带来可观的收益。莫里斯证明了平面设计商业市场的存在,也帮助让平面设计从制造工业和美术领域中分割出来。凯尔姆斯科特出版社的作品以具有历史的风格为特色。这样的风格,成为对于当时一成不变的平面设计形式所做出的第一个重大反应。莫里斯以及其他的私人媒体(Private press)运动作品,直接影响了之后的新艺术运动,也间接促成了二十世纪初期平面设计的快速发展[4]。
中国大陆的现代平面设计确立于1992年在深圳举办的“平面设计在中国”展,这个展由王序、陈绍华、王粤飞等人策划。随后由于中国经济发展,二十一世纪初平面设计在中国已进入商业领域,以深圳为代表的前沿城市在设计与商业实践显得更加成熟,并且滋生了许多具国际设计水准的公司。
职位工作内容
编辑- 根据内容需要,进行平面媒体的版面编排;
- 完成平面宣传品的创意设计;
- 执行公司开发项目的VI设计发展和导入;
- 完成会展、活动的整体布局,灯光舞美、气氛模拟设计;
- 完成对照片、图片的后期处理
职业
编辑制作美术
编辑制作美术(production artist)在创意产业中被认为是偏向技能方面的入门工作。这个职衔是来自广告代理商,是指处理与印刷有关的前置作业(pre-press)的职务。担任这个职位的人通常目标是成为平面设计师或艺术指导,因此执行美术设计师类似上述两种职位的见习生或学徒阶段。执行美术设计师与设计师和艺术指导一同工作,主要是执行(制作)他们所规划的设计。与设计师不同的地方在于,执行美术缺乏能将创意和与工作相关的设计结合的机会。虽然这个职位可能会被当作是“低技能”的“劳工”看待,但某些作品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程度,可与高阶电脑程式设计相提并论。
艺术指导
编辑艺术指导(或艺术总监,art director)在广告、出版、电影和电视、网络,以及电玩产业中所负责的工作都十分类似。
创意指导
编辑创意指导(或创意总监,creative director)通常是指在广告代理公司中,负责整个创意部门的人。他们的工作是带领整个计划案的创意方向。
广告与行销
编辑在广告业里,艺术指导并不一定是艺术部门的最高主管。在现代的广告案子中,艺术指导通常会与文案(copywriter)一起合作,发想出电视、平面、或其他任何广告媒介的主要概念。艺术指导负责广告的视觉形象,而文案则负责广告内的文字或口语内容。这两个职务都需要想出有创意、有效率且有说服力的点子。
电影
编辑在电影艺术部门的架构中,艺术指导在制作设计师(production designer)旗下工作,负责电影场景的设计与布置。此外艺术指导是场景设计师的主管。
出版
编辑在出版业的艺术指导通常与编辑合作。他们会一起设计出版物的单元或页面概念。艺术指导负责出版物的视觉形象,而编辑则需要对出版物的文字负责。
参考文献
编辑- ^ Currie, Nick, Design Rockis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Meggs, Philip B., 'A history of graphic design'. New York: Van Nostrand Reinhold, 1983
- ^ Printin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Silk Road Foundation. Retrieved May 31, 2008
- ^ 4.0 4.1 4.2 Graphic Design Histo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rticle Cat. Retrieved May 3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