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劾孙,金景祖乌骨廼昭肃皇后所生的第三子,金世祖劾里钵之三弟、金肃宗颇剌淑及金穆宗盈歌的兄长[1]

劾孙被父亲乌骨廼形容为“柔善人耳”,当儿子们都长大成人时,按女真习俗应当各自搬到不同的宫邸中生活,但乌古迺让长子完颜劾者与次子完颜劾里钵同邸,由劾者专治家务,劾里钵主外事。而劾孙亦与四弟颇剌淑同邸[2]

完颜劾孙没有因兄终弟及而继承为领袖,死后于天会十四年(1136年)大封宗室,劾孙被追封王爵,封号不详,正隆年间按例降封为郑国公[3],或称沂国公[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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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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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史·卷65》,出自脱脱辽史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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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金史 卷65 列传第三 始祖以下诸子》:“景祖昭肃皇后生韩国公劾者 ,次世祖,次沂国公劾孙,次肃宗,次穆宗。”
  2. ^ 金史 卷一 本纪第一 世纪》:“景祖九子,元配唐括氏生劾者,次世祖,次劾孙,次肃宗,次穆宗。及当异居,景祖曰:“劾者柔和,可治家务。劾里钵有器量智识,何事不成。劾孙亦柔善人耳。”乃命劾者与世祖同居,劾孙与肃宗同居。景祖卒,世祖继之。世祖卒,肃宗继之。肃宗卒,穆宗继之。穆宗复传世祖之子,至于太祖,竟登大位焉。”
  3. ^ 金史 卷65 列传第三 始祖以下诸子》:“劾孙。天会十四年大封宗室时,劾孙追封王爵。正隆例降封郑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