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州五代十国北宋时期在今福建省设的一个

剑州(957年)

南唐保大四年(946年)九月,废除镡州,并析建州汀州之地,置剑州,治所在剑浦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辖剑浦、延平、富沙(未详,一说即沙县)3县。后辖剑浦、延平、沙县、顺昌尤溪5县。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延平区、顺昌县、三元区沙县区尤溪县大田县永安市等地[1]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以利州路也有剑州,改此剑州为南剑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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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十国春秋 卷十六‧南唐二 元宗本纪. [2024-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