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髯公旧宅建于民国时期,是原法国驻华使馆文书、天津法租界工部局侦探长、《新天津报》创始人刘髯公在天津的旧居,坐落于当时的天津意租界(今河北区建国道66号),该建筑目前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1]重点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2]。现由天津市木材公司使用。[3]

刘髯公旧居
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中华民国
编号4-111
认定时间2013年1月5日

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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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髯公旧宅
 
位置天津市河北区
建成时间1920年
评定时间2009年4月3日
参考编码0520029
等级重点保护

刘髯公旧宅大院总面积为2330.16平方米,为二层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带半地下室,外立面为清水墙面,顶部为瓦屋面坡屋顶并设有老虎窗,建筑一层和二层均设有圆柱外廊,该旧宅共有24个房间并有后楼和塔楼,建筑外部还设有檐柱走廊,该旧居是一座具有折中主义建筑特征的西式别墅。[4]刘髯公旧宅自1956年开始由天津市木材公司所用并经过几次改造,主体建筑外貌基本没有被破坏并保留着窗框和栏杆的原件。[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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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公布
  2.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公布
  3. ^ 刘髯公故居. [2010-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15). 
  4. ^ 刘髯公旧宅[永久失效链接]
  5. ^ 刘髯公故居正重修. [2010-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