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存檔/2016年

由Beta Lohman在話題濫用權限上作出的最新留言:7 年前

濫用權限

  • Lnnocentius討論 | 貢獻
    狀態:   未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理由:在我正在撰寫的肯塔基州副州長過程中,亂增加清理模板。
    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6日 (五) 02:40 (UTC)
    各位可以參照[1]的歷史記錄。在下新入巡查,尚未瞭解維基編輯體系,對正在編輯的條目掛了refimprove模版。
    然而該條目的該狀態確實缺少來源,故在下認為在下的行為是有正當理由且並非無法尋求共識必須要申報濫用權限的。
    提報人違反善意推定指引,在討論未結束之前就提報在下濫用權限,並聲明與本人討論是「浪費時間」。
    希望各位謹慎判斷孰是孰非。Innocentius留言2016年2月26日 (五) 03:02 (UTC)
當時狀態,掛模板無誤。--Stang 16 2016年2月28日 (日) 01:50 (UTC)
請善用{{inuse}}。--Kuailong 2016年2月28日 (日) 16:16 (UTC)
  • Cwek討論 | 貢獻
    狀態:   未完成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ip封禁豁免
    理由:我在刀劍神域條目下列出作品CD銷量的具體數字,被該用戶數次退回,該用戶建議我查看WP:NOT (頁面似乎是https://zh.wiki.x.io/wiki/Wikipedia:%E7%BB%B4%E5%9F%BA%E7%99%BE%E7%A7%91%E4%B8%8D%E6%98%AF%E4%BB%80%E4%B9%88#.E7.B6.AD.E5.9F.BA.E7.99.BE.E7.A7.91.E4.B8.8D.E6.98.AF.E4.B8.8D.E7.B6.93.E7.AF.A9.E9.81.B8.E7.9A.84.E8.B3.87.E8.A8.8A.E6.94.B6.E9.9B.86.E8.99.95 ),我在查看之後並未發現對具體【銷售量】禁止收錄的相關規則說明。之後該用戶對我進行人身攻擊【回退蟲合蟲合 (討論)做出的出於善意的編輯:可以說明某年銷售是什麼樣的排名,但逐項列出就不允許的。和我講資歷,你算老幾?】,請處理

在後續討論中仍然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https://zh.wiki.x.io/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7B.7Bvandal.7CCwek.7D.7D

回退權,你可以看清楚,我沒使用系統級的回退,而且我有及時提請和跟進編輯爭議討論。
IP豁免,我有合理的需要使用在NOP的網絡環境下登錄的需要,與人身攻擊無關。
巡查權,那是對新頁面的。
每一個都沾不上邊,還不如和在VIP繼續慢慢聊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9日 (六) 13:15 (UTC)

We want to help patroled in this wiki Thanks Very much AYST201留言2016年3月27日 (日) 08:23 (UTC)

@Galaxyharrylion你知道你的行為是事實上的修改他人留言嗎?Bluedeck 2016年4月14日 (四) 03:10 (UTC)
首先,我用的是TW,不是回退權;再者,用戶有權處理自己的討論頁;第三,我只是把你原有的留言改回你自己發言。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3:14 (UTC)
@Bluedeck,只要是自動確認用戶就可以使用TW回退功能,我沒辦法解除自動確認的權限。--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3:23 (UTC)
怎麼我自己的討論頁涉及巡查權了?用戶難道無權處理自己的討論頁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3:24 (UTC)
確實如此,不能通過權限解除阻止TW濫用。那麼,我將關閉這申請。Bluedeck 2016年4月14日 (四) 03:28 (UTC)
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5:43 (UTC)



哎呀呀,我來幫你@。@AT@Techyan@和平奋斗救地球--Forward Xu ( 留言 / 貢獻 ) 2016年12月23日 (五) 04:28 (UTC)
@Antigng@DreamLiner@Jimmy Xu--Forward Xu ( 留言 / 貢獻 ) 2016年12月23日 (五) 04:38 (UTC)
(&)建議 希望管理員能夠仔細閱讀 彼此完整的爭論內容 一個誤會被對方說成濫權或欺負這我不能接受!Lily135留言2016年12月26日 (一) 10:09 (UTC)
一場誤會。雙方不必過度解讀和回應對方的做法。--Lakokat 2016年12月26日 (一) 10:32 (UTC)
(:)回應,那把提刪討論關閉,資源浪費成這樣。不過管理員可建議巡查員自省或引咎辭職。--貝塔洛曼留言2016年12月26日 (一) 10:42 (UTC)

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我今年1月20日,尚有幫忙修訂錯字。--Danny.umd(對話頁) 2016年8月9日 (二) 23:23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疑問被封禁IP用戶是否可以申請解除他人權限?——AnnAngelaYee(留言2016年8月7日 (日) 13:1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2016-08-08T13:41:54。--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2016-07-25T02:13:10 。--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未完成,授權未滿6個月。--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完成。--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6:40 (UTC)

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

已解封。--Stang 2016年7月15日 (五) 09:59 (UTC)
@Stang話說非管理員能結案嗎?不過我同意您的處理。-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15日 (五) 11:07 (UTC)
Rv,請管理員覆審。但個人認為符合WP:SNOW。--Stang 2016年7月15日 (五) 11:11 (UTC)
是符合WP:SNOW哇(我的意思其實不是要複審啦,只是確認而已)-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15日 (五) 11:14 (UTC)
既然您在IRC說給其他第三方管理員複審較妥當,就這麼辦吧。我撤回操作。-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15日 (五) 11:17 (UTC)
 未完成,與回退權無關。--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05:35 (UTC)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Li Chao討論 | 貢獻
    狀態:   警告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理由:使用回退權限回退大量的非明顯破壞,所涉條目數量極大。--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4日 (二) 11:24 (UTC)
    (:)回應:用戶Whisper of the heart未經討論採用相同方式對大量條目進行同類型的破壞編輯,因此對其進行批量回退。隨後將與其對其此種編輯進行討論。並非權限濫用。--忱鸞留言? 2016年10月4日 (二) 11:29 (UTC)
    真正的破壞是不值得討論的。如果你認為還有討論的餘地,那麼這種編輯就不屬於破壞,動用回退權限去回退更不符合WP:ROLL關於「回退權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的條款。--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4日 (二) 11:34 (UTC)
    該用戶做出的編輯顯然符合「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這一回退原則。回退本身我認為沒有問題,要找他討論的是看他是新用戶,先問清楚他的出發點,以及告知他在做出容易引起反感或者誤會地編輯時應善用討論而不是直接簡單粗暴的進行批量破壞。ps: 管理員用戶:范在本人回退後直接又回退了本人的編輯,請問這是否也是一樣的簡單粗暴濫用權限?作為管理員應該這樣?——忱鸞留言? 2016年10月4日 (二) 11:49 (UTC)
    作為一個旁觀者看起來,無非是「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和「中國青島市」的區別。究竟應該使用何種措辭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但是「山東青島」比起「中國青島」來,不見得前者有明顯不恰當的地方。根據破壞的定義,「破壞經常是指通過增刪或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正確性與完整性」。一來「中國青島」改成「山東青島」,沒有明顯地危害到維基百科的正確性和完整性;二來,既然你還要問「他的出發點」,那說明你並非百分之百地確信該用戶出於「惡意破壞的目的」編輯這些頁面,所以破壞的兩個要件「故意」、「危害正確性完整性」其實一條都不成立。另,管理員的行為同樣不恰當,但是只有通過解任程序才能撤銷管理員的回退權限。--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4日 (二) 11:59 (UTC)
你沒看到他的編輯嗎?問題並非「山東青島」和「中國青島」的區別,而是用不用那個模板的問題。以及他批量破壞的操作問題。本人不會糾結別人關於「山東青島」和「中國青島」的編輯,只在自己新建條目時優先使用「中國青島」而已。至於要問「他的出發點」,不是說對他的編輯行為的性質模稜兩可,而是要問清他採用這種破壞的原因,是對我本人有意見還是對青島市有偏見。如果是,則要請他對事不對人,理性編輯,下不為例。——忱鸞留言? 2016年10月4日 (二) 12:11 (UTC)
我注意到了他和你在那個模板圖片上的爭議,但是你並不能從中推斷出他是為此而故意在條目中替換你寫的模板,小心主觀唯心。另外,用文字還是用模板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不見得一個是破壞而另一個不是。是否使用你寫的青島模板並不代表是否對你和青島這座美麗的城市有偏見。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之前WP:VPP還有一個討論要移除人物導航模板中的國籍模板呢,那些人可不是對某些國家有偏見,而是考慮到加入國籍模板會令導航模板花僑華麗,不利於顯示。--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4日 (二) 12:20 (UTC)
之所以推斷他是故意替換我寫的模板,看他的編輯歷史即可知曉:顯然他對那些青島相關的條目的編輯,全部是調用了那個模板的條目,之後又乾脆將模板本身進行了破壞。如果說用文字還是用模板值得討論,那也得是先討論完之後才能操作,不討論就只能被認為是破壞。至於偏見論,他怎麼想的最好還是由他自己說明的好,所以要問他。——忱鸞留言? 2016年10月4日 (二) 12: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