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MINQI/部分中維用戶部分言行集錦

部分中維用戶部分言行集錦(原《現在的中維真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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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疆種族滅絕指控》增加個PRC外交部來源叫增加不實資料。此位還是管理員,嘖嘖嘖;
  2. 《「保護地球靠中國人少吃」論》明明是多年社會議題偏要說是原創研究又被刪。還是這位管理干的;
  3. 《種族滅絕》條目有來源的說沒來源被刪,一視同仁刪掉不合理的的自己被禁言。雙是這位管理員所作所為;
  4. 《新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偏要寫「新疆再教育營」;
  5. 增加點大陸媒體來源叫宣傳——刪除;這位USER:Happyseeu甚至不顧那些來源來自香港中文大學且被多方引用——甚為可笑;
  6. 翻譯英維內容、紀錄片叫上傳者可能修改所以非可靠來源——哪位自己心裏清楚;
  7. 指出同樣問題甚至更不合規情況不該不同對待叫離題;
  8. 注意不當模板添加(者)叫針對人;
  9. 寫中維現狀實情讓人探討叫當成個人網站使用;
  10. 《新浪微博》共識的總結是「新浪微博有較多用戶生成內容,……但應儘量使用該新聞媒體機構的原始出處替代。」,到了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只剩下「社群一致認為新浪微博為用戶生成內容,通常不可靠。」,這位不僅沒有被懲罰連警告都沒(已被Ghrenghren閣下修復,感謝);之後更變本加厲直接另一來源被強行總結為「應停用並加入防濫用過濾器」
改好了。--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2:20 (UTC)回覆
感謝。--MINQI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11:11 (UTC)回覆
我1.5公示都有人認為應該以1公示,因為原已被加入黑名單。新浪微博根本不是我寫到WP:RSP的,莫要血口噴人,維基追蹤,騷擾,謝謝合作。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3月11日 (五) 01:02 (UTC)回覆
1.有人要1公示不代表有理或合理——加入黑名單本身就是不合理,討論時間短、人數少,並且黑名單已被解除;您和幾位沒有一位曾經按我建議閣下明確列出中評社符合哪幾條「內容農場的常見特徵」並且附上一一對應的例證——沒有一位能例(力)證該來源1或1.5的緣由,或者提出的理由均被反駁、進而王顧左右而言他;2.對於新浪微博不是您寫到WP:RSP的,抱歉,我只看到了您討論上方簡短總結以及WP:RSP「社群一致認為新浪微博為用戶生成內容,通常不可靠。」未注意該編輯其實為USER:Seele2021,本人再次道歉;3.或許您該說明本人在本人曾經參與過的討論外對您維基追蹤甚至騷擾,不然您與我之前誤解一樣——WP:ABF。--MINQI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11:10 (UTC)回覆
11.於自己討論頁不改變作者原意修改不適當稱謂為「改動他人留言屬於違反討論頁指引的行為」。另一方面,「移除非常明顯的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的留言。移除這些文字是具爭議性的,有些用戶會不接受這樣的移除行為。」,說的挺對,「非常明顯」與「爭議性」判定有待商催;
12.於電報群肆無忌憚諷刺、抹黑本人,卻無處罰,與WG閣下及牽連眾人遭遇可見一斑;
13.某些明顯違規行為、用戶竟然要被舉報才能處理,然後想舉報的被噤聲;
14.明顯不當言論要不是犯了眾怒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處理也就罰酒三杯;
15.某應雙向禁制1年以上的用戶(該用戶多次在我用戶頁未經本人允許刪除回退、討論頁編輯戰)在解封後當月跑我這胡亂回退,完了一句誤刪一點懲罰都沒;
(:)回應:針對誤刪一事,本人深表歉意。——WMLO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11:57 (UTC)回覆
(:)回應:勞駕您嚴於律己——再三斟酌尤其是在他人用戶頁、個人討論頁的編輯。謝謝。PS:我申請的是1-3年雙向禁制。--MINQI留言2022年7月26日 (二) 09:39 (UTC)回覆
16.皇民不能用「皇民」一詞,不然叫人身攻擊;
17.我說分開討論某媒體可靠性,幾位強行說分開討論不對,結果結論與我提議相差無幾,還明目張胆把我意見摺疊,質問該用戶(USER:HK5201314)還裝死,裝死至今(10.08.2022);
18.《種族滅絕》條目多位專家認為某些國家某些行為屬於種族滅絕,偏要說沒有國家共識不算強行刪除大量內容,翩翩只留亦無任何國家共識的「新疆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該用戶(USER:白鹿真名,現更名為白井ゆい)不僅裝死拒不回退此不當編輯,且從未因此或其曾經多次刪除、胡亂編寫受到過懲處;
19.USER:MilkyDefer多次多處惡意挑釁、污衊本人,如在TG群無故誹謗本人借殼編輯或發言、借所謂CGTN討論很大程度是本人吵架云云罔顧VOA等明確宣傳機構來源結論之事實意圖抹殺不合其意來源;所謂「琅琊」病毒出自島內綠媒「獨家」污名化編譯而後被轉載,其不知又謊稱「原始論文及二手來源皆確定了這一點。」(論文中文版原文僅稱「Langya病毒」、「LayV」)。到目前為止對其毫無懲處或警告,可見目前中維之偏向;
20.「谷愛凌條目」用的Youtube來源,還不是紀錄片純粹某位台灣不知名自由播主,至今無異議或修改。PS:不知某位硬是將油管上紀錄片都要打成不可靠的ID帶桐USER怎麼看;
(!)意見:不可靠來源,應移除。另仍然看不出那個「紀錄片」視頻是一個可靠來源,因為視頻發佈者不是可靠來源,也無法確定是紀錄片或未經修改,反而不如填紀錄片的名稱作為來源(前提是紀錄片有出版,有ISRC、ISAN、GS1之類東西)。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8月16日 (二) 19:22 (UTC)回覆
(:)回應那就請閣下在有空之時改善,謝謝。PS:那個紀錄片有關信息位於該網頁(德語網頁,影片備份可在斯圖加特Neckarstraße 230預定);同名書籍信息於亞馬遜即可獲得。--MINQI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23:59 (UTC)回覆
21.白井ゆい無緣無故刪除有來源內容、翻譯自英維內容、對條目進行破壞甚至不惜動用IP用戶,卻大言不慚污衊誹謗他人?請求解釋他人如何進行破壞就裝死!典型的「發起運動趕走建設性貢獻者」
原來「User:白鹿真名」就是User:白井ゆい@白井ゆい您自以為換了個名字就洗白了?
22.某幾位明明是投稿要說成是轉載,然後按着微信公眾號說不能使用該來源,讓其證明是轉載車軲轆到最後裝死,尤其是某位@Funyii還反咬「語言過激」、在另外條目違反3RR、無故刪除內容甚至叫囂「閣下加入DDP已是蓄意編輯戰」,然後再「在另外討論受到攻擊和被濫用提報」;
23.對濫用IP進行傀儡行為就是默許、就是縱容。笑死,自己只敢苟且躲在某島上用着代理的還臆測反咬個光明正大使用自己賬戶的?!真「在互聯網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濫用IP進行編輯戰的可比不上狗![開玩笑的]。目前本人已發現的IP傀儡(對其的舉報):1 2 3 4 5
24.USER:MilkyDefer在TG群、中維挑釁、污衊也就算了,還搞夸維基誹謗,也是挺有意思;
25.USER:Longway22在中維假借來源原創研究原創總結偏頗審查內容歪曲其他用戶行為宣傳觀點遊戲維基規則還不夠,還要跑英維中傷、說謊人身攻擊以誹謗為編輯摘要。就事論事都不敢?討論頁英語看不懂?現代漢語不習慣用,現代英語也看不慣?梁靜茹給你的勇氣還是胡作非為慣了?還是以為英維可以打信息差、慣着你肆意遊戲維基規則[開玩笑的]
(~)補充:其他英維編者提醒幾次討論條目內容不要牽扯中維、訴諸人身,約克客依舊我行我素除了訴諸人身還是訴諸人身,甚至再度撒謊1)、WP:POINT:1/2/3/4
26.某兩位自己想「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信息,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被拆穿後****地去擴大討論和訴諸人身卻稱明確且清晰的關鍵六問「胡攪蠻纏」——都不敢正視、回答。好一個「只許我罵你,不許你批我」;
(~)補充:USER:百戰天蟲在英維公然威脅(恐嚇),是不知英維「Threats」呢還是有違文明慣了?!
27.USER:Fumikas_Sagisavas在中維、英維肆意將自己意志凌駕於維基方針/指引之上,長期包括不僅限於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如在未經討論情況下擅自聲稱某些媒體為被禁垃圾來源並進行直接刪除或以已經討論的利益衝突來源於自媒體公眾號來源替換)、宣傳偏激、不能遵守可供查證方針、拒絕參與討論、持續借編輯來追求特定觀點中傷、說謊人身攻擊(侮辱其政治立場、政黨、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僱主等)誹謗恐嚇(包括不僅限於「訴諸法律威脅」)、歪曲其他用戶行為對不順其心編者橫加指責(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偏袒「志同道合」用戶空間騷擾(濫用警告模板)遊戲維基規則(如聲稱「只有濫用傀儡的已註冊實體賬號和為了規避封禁等制裁使用的IP才會被視為傀儡」:1 2);
28.USER:Rastinition歪曲解讀我的行為——對於事實只說一半、對另一方的更為嚴重問題視而不見誹謗假定惡意,可能惡意檢控)外加落井下石1 2 3 4 5 6
(會繼續補充)--MINQI留言2022年2月5日 (六) 18: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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