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論梵文:Dharma-dharmata-vibhanga),瑜伽行派論書,為藏傳彌勒五論之一,在藏傳佛教當中深受重視,為分別有漏的生死法如何流轉,和無漏涅槃法如何證得的論典。民國25年(1936年)由法尊法師首次漢譯出,傳為世親作的釋論法尊未譯出[1]韓鏡清的《慈氏學九種譯著》收有世親造《辨法法性論釋》。

按照西藏傳說的記載,該論由印度大手印法系傳人慈護英語Maitripada(Maitripa,1007-1085)傳入西藏。在傳說中,慈護見到佛塔放光,並從塔中取出了《辨法法性論》和《大乘寶性論》,此後經他祈求,彌勒現身為他講授兩論[1][2]

參考來源

編輯
  1. ^ 1.0 1.1 陳致諭. 印順與談錫永對《辨法法性論》詮釋的比較研究. 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 
  2. ^ 談錫永. 《寶性論》五題. [2018-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