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
購物指個人在零售商這邊揀選後購買貨品或服務的行為,可視為一種經濟和休閒活動。至於瘋狂購物、搶購、有發洩傾向的購物,也會用英文shopping的諧音「血拼」來形容。除了血拼的音譯一詞外,仲有另一叫法為「掃貨」。亦有另一以粵語發音為基礎的「濕平」音譯[1]。澳門實行零關稅政策,貨品價廉物美,因此被稱為「購物天堂」。
古代社會之購物
編輯購物在不同的古代文明早已出現。在古羅馬,圖拉真市場的Taberna就是一種小零售商店,而在哈德良長城上發現羅馬人為士兵而寫的購物清單,歷史可追溯至公元75至125年。[2]在中國,很早已有大型的交易市場,稱為市集。
參與者
編輯購物者
編輯對很多人來說,購物是一種休閒活動,可以逛不同的商店選購產品。同時又出現了所謂的「櫥窗購物」(Window shopping),意指瀏覽商店櫥窗中的貨品,未必會真的購買。但對於一些人,購物可能是困擾的。例如買到的產品貨不對辦,甚至被騙,需要退貨。近年出現購物上癮,即所謂的購物狂,這些購物者不受控制的購物,可能會引起個人和社會問題。
出售者
編輯出售者所使用之科技
編輯為方便客戶更快更準確付款, 商戶都已使用銷售時點情報系統(POS)。在北美地區的各大超市,設有全自動收銀系統,完全不經收銀員。Microsoft RMS系統成本低,在北美非常流行。北美地區的POS系統經銷商有Retail & Hospitality POS Solutions 零售、飲食系統、IBM POS System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和NCR POS System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購物場地
編輯購物集中地
編輯購物中心、廣場、跳蚤市場和巴剎集中了大量店舖或零售者,售賣不同產品;購物中心通常設在城市中較大規模的商業區內。
店舖
編輯店舖可按其出售的貨品分類,如書店、精品店、藥房、寵物品、超級市場等。旅行社則可視為出售服務的商店。店舖也可按其目標顧客的可支配收入分類。
有些商店售賣二手貨,部分會接收貨品。有些商店是非謀利性質的,部分由接受公眾捐贈的慈善機構營運。當舖出售的貨品來自抵押貨品的客人。
不少店舖是連鎖式經營,有相同的商標和品牌,裝潢和出售的貨品相類似。這些店舖可能由集團擁有,也可能是特許經營,如香港的7-11便利店。
家中購物
編輯隨着電視、電話和互聯網的普及,消費者可通過電子商務和B2C系統加上郵遞服務,足不出戶留在家中購物(home shopping);也可以在家中發出購買指令,然後到門市取貨。購物渠道包括網絡購物(購物網站)、電話、郵寄等。
散佈不同地點的售賣機,出售零食、飲料、酒類、香煙及彩票等產品。
購物季節
編輯購物高峰期通常出現在假日前,如聖誕節、春節等;和假日後:美國零售聯合會則曾指出,長假期後復課期是僅次於假期購物高峰期的時段,消費者會為學童購買衣服、文具和書籍等。[3]該會估計,美國人在2006年為學童復課的消費額度達170億美元。[4]
定價和議價
編輯大部分零售商以成本為基準作定價,即在成本上加以若干溢價出售貨品。另一種定價方法是「建議售價」(MSRP),貨品根據其上面標示的價格出售。
零售價格通常定為與整數價格相差極少,例如$6.95,形成心理價格(psychological price 或 odd price),讓人產生還未到7元的感覺。在中國社會則流行使用幸運號碼作為價格,如$7.8(8與「發」諧音),這會形成價格層級。
通常貨品按其價錢牌的售價出售,不過有店舖會採用價格歧視的策略,向某些客人收取較高價錢。這時,零售商會就客人的出價能力、對產品的認識程度、購買產品的意欲等因素決定價格。價格歧視會導致議價,經濟學家認為,通過議價,交易的「剩餘」(surplus)可被分為消費者和生產者剩餘。任何一方都沒有明顯優勢,因為交易可能隨時拉倒,於是雙方的剩餘會消失。
相關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饒原生著。《港粵口頭禪趣解》,洪波出版公司,2007年。第241-242頁。ISBN 9789626713983。
- ^ Roman shopping list deciphered.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 2001-03-05 [2007-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3-03).
- ^ Back-to-school sales' mixed grades. CNNMoney.com. CNN. [2008-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9).
- ^ Back-to-school sales expected to surpass $18 billion. The Examiner. [2008-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