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豪才

中国政治人物

羅豪才(1934年3月—2018年2月12日),男,祖籍福建安溪新加坡歸國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中國現代行政法學的開拓者與奠基人。中國致公黨的傑出領導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十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國致公黨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國共產黨黨員[1]

羅豪才
全國政協副主席
任期
1998年3月—2008年3月
主席李瑞環 賈慶林
中國致公黨中央委員會主席
任期
1997年11月—2007年12月
前任董寅初
繼任萬鋼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34-03-01)1934年3月1日
 海峽殖民地
逝世2018年2月12日(2018歲—02—12)(84歲)
 中國北京市
籍貫福建安溪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中國致公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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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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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3月,羅豪才出生於新加坡,幼年時不少親友被佔領新加坡的日本侵略者殺害,所以他自幼對日本帝國主義心裏非常痛恨。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羅豪才重獲讀書機會,隨後家庭經濟情況好轉,跳級考入中學。此後他參加了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鬥爭。1951年4月14日,17歲的羅豪才被新加坡的英國殖民當局逮捕,監禁一年零三個月至1952年7月出獄。1952年7月,羅豪才因為「出生證」丟失而被新加坡的英國殖民當局驅逐,他由此返回中華人民共和國[1][2]

1952年至1956年,他先後在廣東省廣州市知用中學江蘇省無錫市第一中學學習,1956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

北大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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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大學畢業後,因為北京大學法律系計劃開設東南亞國家法律課程,羅豪才在新加坡學過馬來語,所以留校任教,歷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系副主任。1984年至1985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進修,他的聯繫導師是美國行政法奠基人歐內斯特·蓋爾霍恩。1985年至1986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2]。1990年代初,羅豪才與袁曙宏等人率先提出「現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論」。1990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正式施行[2]

1986年至1992年,羅豪才任北京大學副校長、教授,北京市僑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1992年至1993年,任致公黨中央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副校長,北京市僑聯主席。1993年至1995年,任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副秘書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副校長[1][2]

法官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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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至1996年,羅豪才任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副秘書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6年至1997年,任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7年至1998年,任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1995年6月,羅豪才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後,主管行政審判和法官培訓等工作,常為協調、調查案件親自出馬,還親任審判長主持審理工作。羅豪才贏得了「人民法官」的尊稱。作為全國政協和中國僑聯的領導,他還關心海外留學人員生活,創造條件吸引他們歸國創業。他組織了中央調研組走訪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單位,並考察調研北京上海蘇州南京大連等地的「創業園」。1999年,羅豪才在全國政協大會發言《築巢引鳳,精心培育,促進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健康發展》引起中央重視[2]

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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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64歲的羅豪才當選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同時還兼任中國致公黨中央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職務[1][2],2000年當選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2003年3月,羅豪才在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2007年5月10日,羅豪才當選為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任期至2016年12月[1][2]。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成立,羅豪才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譽主任。他是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1]

2008年3月,74歲的羅豪才卸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職務。直到2016年,羅豪才仍然活躍在法律專業領域活動中,就「互聯網時代的人權與發展」等議題發表看法[2]

2018年2月12日9時02分,羅豪才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4歲[2]。2月24日上午,羅豪才的遺體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火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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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罗豪才简历. 人民網. 2002-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0).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法学大家罗豪才逝世:在最高法任职时曾赢得“人民法官”尊称. 澎湃新聞. 2018-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政黨職務
前任:
董寅初
中國致公黨中央委員會主席
1997年11月-2007年12月
繼任:
萬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