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最高法院,為緬甸最高級別的司法機構。緬甸最高法院所在地原位於仰光市皎德達鎮區。2006年,最高法院遷往新首都內比都。
最高法院的職能由緬甸憲法所規定。現有法官11人。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吞吞烏(英語:Htun Htun Oo),2011年3月30日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