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英國英語:postgraduate Schools、美國英語:graduate Schools),是學士班之後的深造教育研究機構,一般設立於大學中,以「某大學某研究院」的形式存在,也有獨立設立者。研究院需大學畢業及同等學歷才能取得報考或申請入學資格,主要為培養碩士博士人才及進行基礎研究生工作,許多大學教授也會在研究院開課並領導研究工作。

「研究院」的各地常用名稱
中國大陸研究生院
臺灣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
香港研究院
澳門研究生院
日韓大學院

研究院與專業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s)有一定的分別。研究院不一定培訓某個行業的人才,但專業學院則旨在培養具有專業資格的人才(如醫學院和法學院)。在美國及加拿大,某些專業學院的所有課程一般都需要申請者先取得一個本科學位方可報讀,如美加的醫學院,即便是醫學本科課程均只收本科畢業生,因此它們也常被直接歸為是研究院的一種。

有些政府、民間組織及企業機構也會設立名為研究所、研究中心或研究院的研究機構(智庫),但只是同名,不具教育性質,也無法取得學歷證明。研究院相當於日本、韓國的「大學院」,而日韓的「研究所」則相當於研究中心。

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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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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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批准全國56所大學設置研究院[1],目前僅部屬高校獲准設置。研究院是指一種高等教育的院系建制,體現了一所大學相應的教學規模。擁有研究院的學校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

不在教育部批准列表,但設置有碩士、博士培養點的大學,通常亦稱呼自己的研究生培養單位為研究院。這些研究生培養點可能附屬於高等院校的二級學院,也可能是大學內獨立的研究生學術單位,如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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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不少普通大學科技大學均設有獨立的研究院,均依照《學位授予法》[2]所規定。

2021年台灣政府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3],使得不少國立大學成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簡稱研究學院),為專門招收碩士學位生與博士學位生的研究學院,並且與業界加深合作,較具代表性的研究學院為國立臺灣大學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國立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產學創新研究學院以及國立成功大學智慧半導體及永續製造學院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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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8年开设研究生院的院校名单. [2012-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4). 
  2. ^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學位授予法. [2024-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5). 
  3. ^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4-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1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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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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