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監獄 (加的斯)
歷史
編輯1792年,加的斯市決定替換容量、位置和建築質量都很差的舊監獄,在一個空氣好的地方建造一座較大的新監獄。當時加的斯最好的建築師托爾夸托·本胡梅達(Torcuato Benjumeda)設計了這座建築。這時,新古典主義建築開始在西班牙取代巴洛克建築。隨着西班牙進入長期的經濟衰退,更為精緻的巴洛克風格被視為頹廢和低俗。建造費用為350萬西班牙雷亞爾。這座建築於1836年開放使用,大部分建築都是在建築師胡安·道拉(Juan Daura)的領導下完成的。當時,離海最近的最後一部分是不完整的,直到1990年修復時才完成。最後一個項目是由蒙特斯·德扎(J.Montes Deza)設計,原本作為法院使用,並將其從廢墟狀態中拯救出來。
建築
編輯這座建築是長方形的,長66.87米,寬33.45米,為完全對稱的新古典主義風格。這座建築高兩層,入口附近有一句「恨犯罪,可憐罪犯」(odia el delito, compadece al delincuente)。恩里克·羅梅羅·德托雷斯(Enrique Romero de Torres)在《西班牙紀念碑目錄-加的斯省》中,認為這座建築是「加的斯最具建築品味的民用建築」,[1] 並補充說,「如果不是『恨犯罪,可憐罪犯』這句話,人們可能會認為它是博物館或文學中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