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賜瓚(1648年12月12日—?年),字遜修湖廣孝感縣人,南昌籍,習書經,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二十二名舉人,康熙十五年丙辰科會試二十四名,二甲六名進士[2],康熙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改為庶吉士[3],康熙十七年七月授為翰林院編修[4],康熙二十四年四月充日講起居注官[5],康熙二十六年六月為浙江鄉試正考官[6],兵部督捕左理事官[7]

熊賜瓚
大清兵部督捕左理事官
籍貫湖廣孝感縣
字號字遜修
出生順治五年戊子十月二十八日(1648年12月12日)
逝世?年?月?日
墓葬北門外五里橋[1]
親屬曾祖熊幹、祖熊啟運、父熊延祁,兄熊賜履
出身
  • 康熙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康熙十五年丙辰科進士
著作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兵部侍郎熊賜瓚瓚墓在北門外五里橋」,《孝感縣志》卷二
  2. ^ 「浙江考官:編修熊賜瓚字遜修,湖廣孝感人,丙辰進士」,《清秘述聞》卷三鄉會考官類三康熙二十六年丁卯科鄉試
  3. ^ 《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康熙十五年四月
  4. ^ 《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五康熙十七年七月十三日
  5. ^ 《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康熙二十四年四月
  6. ^ 「壬戌,以翰林院編修熊賜瓚。為浙江鄉試正考官」,《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康熙二十六年六月
  7. ^ 「翰林院題。兵部督捕左理事官熊賜瓚。於瀛臺御試日所作文字內。用宗廟二字不擡寫。又妄用不應用之語。顯係不敬。應將熊賜瓚革職拏問。得旨熊賜瓚係朕從優擢用。乃不思圖報。頃御試時。見理學真偽論題。即大拂其意。於文內應擡寫之字竟不擡寫。不應用之語輒行妄用。本當嚴加治罪。姑念其愚蠢無知。從寬免處分」,《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三康熙三十三年閏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