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邦彥(1912年—1979年),中國司法學者,浙江省鄞縣(今寧波)人。
1934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政治學系。
1936年考取第四屆中英庚子賠款公費,赴英國留學。
1939年回國任清華大學(西南聯合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1949年前,曾先後擔任武漢大學、中央大學(今南京大學)、北京大學的教授。
1949年後,先後擔任北京大學,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北京司法局副局長。
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分子。1979年,得到平反。
是九三學社成員,第二屆全國政協委員。
長期從事司法行政和政法的教學和研究,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和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