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延登(1566年—1641年),濟美華東山東鄒平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壬辰進士。崇禎時,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

張延登
《長白仙蹤圖》之張延登像,明崔子忠繪 現藏於上海博物館
《長白仙蹤圖》之張延登像,明崔子忠繪
現藏於上海博物館
大明都察院左都御史
籍貫山東鄒平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濟美,號華東
諡號忠定
出生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正月十四日
山東鄒平縣
逝世崇禎十四年(1641年)
山東鄒平縣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山東鄉試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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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東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三甲八十二名進士,授官河南內黃縣知縣。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因嗣母劉恭人去世,丁憂去職。服闋,起補河南上蔡縣知縣。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任河南鄉試同考官,萬曆三十五年七月考選,萬曆三十六年(1610年)八月,擢為兵科給事中,因嗣父張一元去世未上任,服闋,萬曆四十年(1612年)八月復除吏科給事中,巡視京營。萬曆四十二年再丁生父張一亨憂歸。萬曆四十五年復除原官,萬曆四十六年七月與編修林欲楫主考浙江鄉試,十二月署掌吏科印信,料理察典。萬曆四十七年九月充武舉同考試官,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因黨爭枚卜之事而上疏辭官歸鄉。

熹宗即位,天啓元年(1621年)三月以薦起官太僕寺少卿。二年三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四年升太僕寺卿,天啟五年(1625年)正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同年其父繼室焦太孺人去世,返鄉服喪。天啟七年(1627年)五月起升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任內平定周三老之亂[1]。崇禎五年(1632年)入為南京都察院都御史。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後以病回籍調理。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三月游泰山。十二年再次起復,掌管南京都察院,崇禎十四年五月卒,贈太子太保。弘光時追諡忠定。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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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桂。祖父張佩絃。生父張一亨,字仲春,號義軒,以子貴,累封禮部主事,贈都御史;母李氏。過繼給叔父張一元,隆慶進士,官河南巡撫。有子張萬選。孫女嫁王漁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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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季北略》(卷5):「四月十八日,浙江巡撫張延登奏曰:自去歲閩寇闖入浙中,臣督三區水陸官兵協剿敗衄遠遁,近據偵探,自李芝奇叛鄭芝龍而去其黨,若陳成宇、白毛老、赤紫哥、桂叔老,竄入閩粵之界,約船六百餘號,釜游不定,彼荒歉無所得食海洋寥廓,順風一葦可航,萬一復來,為害更烈。臣思善後之策,獨海禁一節,為目前最急之着。」
  • 《總憲華東張公墓表》,收入《劉理順文集》
  • 李本固《汝南遺事》(卷下)
  • 陳田《明詩紀事》(庚簽卷十七)
  • 光緒《山東通志》(卷百六十)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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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徐成楚
明朝內黃縣知縣
1593年-1596年
繼任:
顏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