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圭政治形成於總統制代議民主共和國的框架之中。
根據巴拉圭憲法規定,國家的權力分立包含三個環節(即三權分立)。行政權僅由總統行使;立法權歸屬於國民大會的兩院;司法機構的權力(即司法權)賦予法庭和民法的法院和一個九人組成的最高法院,所有這些都獨立於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