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攜(824年—880年),字子升范陽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唐朝末年官員。李翺外孫。

生平

編輯

祖盧損,父盧求寶曆(825-827年)初登進士第,應諸府辟召,官至郡守。[1]因盧攜外貌醜陋,曾將文章獻給尚書韋宙指點,韋宙說他「異日必貴」。[2]大中九年(855年)進士,[1]由台省歷戶部侍郎翰林學士乾符五年(878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與鄭畋皆為李翱外孫,同位宰相。兩人不和,盧攜常笑詬鄭畋身出娼妓。一日盧攜與鄭畋爭論,把硯台扔到地上。僖宗貶盧攜為太子賓客。乾符六年(879年),高駢大將張麟多次擊敗黃巢軍。盧攜因舉薦高駢為統帥有功,朝廷又召盧攜輔佐政事。盧攜當時有風疾,精神恍惚,政事都由親吏溫季修決斷,一時賄賂盛行。[3]

廣明元年(880年)黃巢入淮南,張麟被殺,許州官兵潰敗。朝廷上下震驚,把過錯全歸咎盧攜。盧攜被再次罷宰相職務,任太子賓客,當晚盧攜服毒自殺死。十一月,黃巢農民軍攻克洛陽,十二月,攻下潼關,佔領長安。黃巢軍發盧攜屍,戮之於市。《全唐詩》存詩1首。《全唐詩外編》補輯1首。有子盧晏,字望卿,壽安尉、直弘文館。天祐元年(904年),盧晏擔任河南縣尉,被柳璨所殺。

註釋

編輯
  1. ^ 1.0 1.1 舊唐書》卷百七十八
  2. ^ 吳處厚:《青箱雜記》卷五
  3. ^ 此據《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二:「時攜病風,精神恍惚。政事可否,皆決於親吏溫季修,貨賄公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三載:「既病,精神不完,事之可否決於親吏楊溫、李修,貨賂公行。」

延伸閱讀

編輯

[]

 舊唐書·卷178》,出自劉昫舊唐書

參考書目

編輯
  •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九
  • 岑仲勉:《補唐代翰林兩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