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嗣(—1610年),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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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二年(1584年),劉承嗣出任都督僉事以及總兵,鎮守寧夏。萬曆十三年(1585年)六月,鎮守甘肅。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一月,因為甘肅河西出事,劉承嗣被罰3個月俸祿。十二月,因為肅州再度出事,劉承嗣又被罰俸祿3個月。萬曆十六年(1588年)正月,劉承嗣與總督陝西兵部尚書郜光先、甘肅巡撫右金都御史曹子登等人在榆林與蒙古軍交戰。十月,劉承嗣升為後軍都督府僉書管事,不久因為軍士嘩變,遭到山西道御史王道增彈劾。十一月,甘肅蒙古軍從南川進攻,殺死副將李魁及中軍阿承印等人。劉承嗣等人被處罰。萬曆十八年(1590年)正月,劉承嗣鎮守陝西。四月,御史彭應參彈劾鎮臣劉承嗣、曹子登平時不愛惜士卒,還異常貪暴,結果造成兵變。九月,蒙古火落赤等進攻洮河,劉承嗣兵敗。二十日之後,蒙古軍再次進攻邊地,巡按御史崔景榮表示先前洮河之役中劉承嗣已經出戰,但是當時明軍不足蒙古軍的一半,所以不應該將劉承嗣治罪,應令其繼續戴罪鎮守。萬曆二十年(1592年)五月,劉承嗣出任山西都司掌印官。後又出任鎮守四川等處總兵官。二十八年(1600年)正月,劉承嗣告老還鄉,三十八年(1610年)四月去世。[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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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書名: 《中國長城志 人物》 作者: 毛佩琦主編 當前第:8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