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論 (英語:axiology 來自古希臘語 ἀξίᾱ, axiā, "價值"; 以及-λόγος, 理性))價值觀的哲學研究。價值論 同時可以用在倫理學以及美學上[1]—亦即高度重視價值觀念的哲學領域—或者是作為這些研究領域的基礎,因此與價值理論或是元倫理學相近。本詞最初是在20世紀初被使用,保羅·拉皮耶法語Paul Lapie於 1902年,而 愛德華·馮·哈特曼則於1908年使用。[2]價值論主要研究兩種類型的價值:倫理學美學。 倫理學研究個人和社會行為中的「正確」和「善」的概念。美學的研究則關注「美」與「和諧」兩個觀念。所謂的公理價值論,企圖用數學來建立一套精確的價值原則,其中最強力的鼓吹者即為羅伯特·哈特曼英語Robert S. Hartman。而價值論亦可分為價值主觀論和價值客觀論:

價值主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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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主觀論者認為,價值屬於內在世界,滿足慾望就是其價值所在[3]。如:鑽石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人們喜歡它。因此主觀論認為價值是由人們所賦予的。[4]

價值客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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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客觀論則否定人類的慾望和興趣去決定事物是否有價值,客觀論認為價值是外在於我們的世界。總括來說,我們是發現了事物的價值,而不是發明了價值。[5]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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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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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Random House Unabridged Dictionary Entry on Axiology.. [2012-1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2. ^ Samuel L. Hart. Axiology—Theory of Values.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3. ^ R.B.Perry. Realms of Value. America: Harvard University. 1954年 (英語). 
  4. ^ 林火旺. 第三章. 王翠華 (編). 倫理學 二版八冊. 臺灣: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035. ISBN 978-957-11-3509-0 (中文(繁體)). 
  5. ^ 林火旺. 第三章. 王翠華 (編). 倫理學 二版八冊. 臺灣: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036. ISBN 978-957-11-3509-0 (中文(繁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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