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提哈桑,又譯「優選」,是遜尼派伊斯蘭教法學中的一種立法原則,指在有更強的證據時放棄以前判例作出的新裁決,但沒有古蘭經聖訓作為文本基礎。該立法原則被哈乃斐學派承認。[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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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Nyazee, Islamic Jurisprudence, 2000, p.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