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草稿命名空間
由Jimmy-bot在話題廢棄草稿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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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草稿
編輯我發覺機械人似乎不再自動提刪超過半年沒有被編輯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這是不是我的錯覺。--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如果機械人不自動提刪過期草稿,草稿就會越積越多,越積越多,越積越多……--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 我倒是支持廢除速刪舊草稿,至少不要自動化速刪。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
- 曾經沒有O7的時候有用戶在AFD提刪大量廢棄草稿,也不是合適處理方式。--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
- 至少用戶頁的草稿也會有矛盾之處,比如用戶沙盒不會被刪除,但用戶頁的草稿卻會被刪除。對新手用戶尤其影響大。--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
-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 我認為應當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間可以因廢棄草稿的原因自動提交速刪;
- 用戶名字空間的不應該以「廢棄草稿」的名義自動提交速刪;
- 因廢棄草稿而提交速刪的不應該使用機械人自動刪除,而應該交由人工複查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
- 補充:如果不刪除Draft空間的廢棄草稿,會不會有新手不會更新?要不參考O3的模式,機械人自動以O7的名義存檔廢棄草稿?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 話說,現在是有機械人自動掛速刪廢棄草稿的模板,還是掛有草稿模板的頁面在一段時間後無編輯就自動顯示速刪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 大部分是後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另外不少新手用戶把完善、增加的內容搬到主條目,但因草稿未獲審批而遭不少提刪。似乎要增加相關刪除要求,比如條目比草稿更多內容、完善後不應一律以G18提刪條目,提刪者需要作檢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
- 大部分是後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話說,現在是有機械人自動掛速刪廢棄草稿的模板,還是掛有草稿模板的頁面在一段時間後無編輯就自動顯示速刪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 補充:如果不刪除Draft空間的廢棄草稿,會不會有新手不會更新?要不參考O3的模式,機械人自動以O7的名義存檔廢棄草稿?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 我認為應當如此:
-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名字空間」早就被丟棄了。--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
- 呃……我沒注意到這個情況,剛剛加上隔斷代碼了。--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
-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
@魔琴:如果廢除速刪舊草稿,草稿命名空間就成大型垃圾場了😒😒😒 --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 現在記得是半年無編輯才提交速刪吧?這麼長時間都不編輯,認為廢棄相當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
- 目前似乎很多新條目不符創立標準的都會移動到草稿,可能建議還是先掛維護模板/提請刪除討論優先,在存廢討論中討論,確定有修改價值後才移到草稿,而非統統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審核人員負擔。--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
- 同意Shizhao草稿存廢標準有關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