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德·美迪奇

瑪麗·德·美迪奇意大利語Maria de' Medici,法語:Marie de Médicis[註 1],1575年4月26日—1642年7月3日),意大利豪門美迪奇家族的重要成員,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的王后,路易十三的母親。

瑪麗·德·美迪奇
Marie de Médicis
法蘭西王國 法蘭西下納瓦拉王后
統治1600年12月17日 — 1610年5月14日
加冕1610年5月13日(1610歲—05—13)(35歲)
出生(1575-04-26)1575年4月26日
塔斯卡尼大公國彼提宮
逝世1642年7月3日(1642歲—07—03)(67歲)
 神聖羅馬帝國科隆
安葬
配偶亨利四世
子嗣路易十三
西班牙王后伊利沙伯
薩伏依公爵夫人克莉絲汀
奧爾良公爵加斯東
英國王后亨莉雅妲·瑪利亞
父親塔斯卡尼大公法蘭西斯科一世
母親奧地利的約翰娜
簽名瑪麗·德·美迪奇 Marie de Médicis的簽名
瑪麗·德·美迪奇在聖丹尼教堂加冕

瑪麗·德·美迪奇為塔斯卡尼大公法蘭西斯科·德·美迪奇之女,1600年嫁給亨利四世,成為其第二任妻子。1601年,她生下了路易十三。

1610年亨利四世遇刺後,瑪麗·德·美迪奇成為9歲的路易十三的攝政,她才智平庸、目光短淺、愛慕虛榮、輕佻膚淺,但野心不小。她先是任命寵臣康西諾·孔奇尼為王國首席大臣、把持國政,後來在1617年孔奇尼被其兒子路易十三及其親信呂伊內公爵殺死後,與路易國王及首相黎塞留發生激烈衝突。瑪麗攝政一開始就打擊權貴,但後來不得不停止這種鬥爭,在1614年的聖美諾烏條約和1615的魯頓條約中,對權貴做了很多讓步。她拋棄了亨利四世的外交政策,與西班牙接近,並將奧地利的安妮公主定為路易十三的王后。

1617年孔奇尼死後,她實際上已失去所有權力,被路易十三和首席大臣呂伊內放逐到布盧瓦。瑪麗並不就此甘心,用繩梯翻牆逃離布盧瓦城堡,組織多起叛亂以圖東山再起,她的第三子奧爾良公爵加斯東於1619年發動叛亂以支持母親,吉斯公爵夏爾·德·洛林也對她進行武力支持,但是戰敗的軍隊使她只能選擇跟路易十三和解,並在1624年把心腹黎塞留推薦入國王的參政院中,黎遂成為實際的首相,結果她發現黎塞留效忠國王多過於聽從她的建議,於是又使用各種方法想把他搞下台。然而一切努力均被黎塞留挫敗;瑪麗幾乎被兒子路易十三驅逐,只是由於黎塞留故意玩弄手腕,她才被允許在昂熱擁有一個住處,後來又得以返回宮廷。

1630年,瑪麗再次企圖推翻黎塞留失敗(此為著名的「愚人日」:瑪麗和黎都以為黎要被放逐了,國王卻在傍晚醒悟,力挺首相黎塞留,使瑪麗一方的人士都深感被愚弄),被迫逃往貢比涅。她接着逃到布魯塞爾,最後去了科隆。1642年,瑪麗在貧困中於科隆去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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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巴亞爾 等著、黃豔紅 等譯,《法國史圖說》,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七卷‧理性開始時代》第二部第一章、第六章,北京:東方出版社,1998
  • G. de Bertier de Sauvigny等著、蔡百銓譯,《法國史》,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89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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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出生 去世 標註
路易十三 9月27日, 1601年 5月14日, 1643年 1615年與奧地利的安妮 (1601 - 1666)結婚。有子女。
伊利沙伯公主 11月22日, 1602年 10月6日, 1644年 1615年嫁與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1605 - 1665),有子女。
克莉絲汀公主,薩伏依公爵夫人 2月12日, 1606年 12月27日, 1663年 1619年嫁薩伏依的維克托·阿瑪迪斯一世 (1587 - 1637),有子女。
尼古拉·亨利 4月16日, 1607年 11月17日, 1611年 幼年時死亡。
加斯東 4月25日, 1608年 2月2日, 1660年 第一次婚姻:1626年娶蒙龐西耶公爵小姐瑪麗·德·波旁(1605 - 1627)。有子女。
第二次婚姻: 1632年與洛林的瑪格麗特(1615 - 1672)。有子女。
亨莉雅妲·瑪利亞 11月25日, 1609年 9月10日, 1669年 1625年嫁與英國國王查理一世 (1600 - 1649),有子女。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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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中國大陸的譯名規範,法語:Marie譯為马里。但玛丽·德·美第奇為本條目人物固有譯名。[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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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郭國榮.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 中國北京: 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 1993-10: 1798. ISBN 7-5001-0221-6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