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

泰王國的憲法法院

泰王國憲法法院泰語ศาลรัฐธรรมนูญ皇家轉寫San Ratthathammanun發音:[sǎːn rát.tʰā.tʰām.mā.nūːn],又譯泰國憲章法庭),原是泰國於1997年10月11日根據《1997年泰國憲法英語1997 constitution of Thailand》創設的憲法法庭,負責審查國會法案皇室法令、法律草案的合憲性,並對公職人員任免和政黨解散相關事項具有管轄權。由於在2006年9月19日泰國發生軍事政變,軍事政權的成員隨即宣佈從即日起終止原憲法,該法庭以及政府內閣的運作亦被終止,後來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國憲法仲裁委員會」代之,並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泰王國憲法法院
ศาลรัฐธรรมนูญ
設立1997年10月11日
司法管轄權 泰國
所在地 泰國曼谷朗四縣
Group A, No. 120, Village 3, Chaeng Watthana Road, Thung Song Hong Subdistrict
瓦他納徵政府綜合大樓英語Chaeng Watthana Government Complex
設立法源2017年《泰國憲法
法官人數1位主席、8位法官
網址www.constitutionalcourt.or.th
憲法法院主席
現任教授納卡林·梅克特拉拉特泰語นครินทร์ เมฆไตรรัตน์
首長上任時間2024年3月19日[1]

成員及其產生辦法

編輯

泰國憲法法院原先由15名成員組成,其中7人由泰國司法部委任,8人由參議院委任。

現今實際運作的泰國憲法仲裁委員會由9人組成,全部由泰國司法部委任[2]

參考文獻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