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政(1920年—1990年10月20日),曾用名李均瀛雷貫宇,男,山東泰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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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12月至1945年6月,歷任泰安縣公安局科長、縣委便衣隊長、公安局審訊股股長,期間帶領便衣隊進入日軍佔領區,組織指揮鋤奸,瓦解、策反偽軍,受到山東省公安總局通令嘉獎。1945年7月任泰安專署審訊幹事,領導肅反、鎮反。1946年3月後任新泰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1948年5月任淮北縣公安局局長、縣委委員。1949年3月任西海專署公安局局長,4月任濱北專署公安局局長。1950年6月後任膠州專署公安處處長、地委委員、副專員。1954年11月任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

文革」期間1968年至1975年遭到迫害入獄。1975年10月後歷任中共青島市委副書記、青島市革委會代主任,青島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1983年4月任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期間領導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改革開放等工作。除上述職務外另曾當選為第五、六屆山東省人大代表,第五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第八、九、十屆青島市人大代表。

1990年10月20日病逝於青島。[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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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泰安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編). 人物·人物传略. 《徂徕山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5. ISBN 9787514412154. 
  2.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人物·人物传. 《青岛市志(1978-2005)·社会卷》.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8 [2020-04-26]. ISBN 978-7-5144-24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