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杰
李國杰(1881年—1939年2月21日),字偉侯,號元直,安徽合肥人,生於天津。[1]清朝及中華民國官員、實業家。是李經述的長子,李鴻章的長孫[2]
李國杰 | |
---|---|
生平
編輯李國杰承襲其祖父李鴻章一等侯的爵位。清朝末年,李國杰為散秩大臣。1906年任廣州副都統,1907年改任鑲黃旗蒙古副都統,1908年任農工商部左丞。1910年,李國杰任出使比利時欽差大臣。[2]
中華民國成立後,李國杰留在比利時任外交代表。歸國後於1914年任參政院參政。後因晉見隆裕太后時對袁世凱出言不遜,遭人密報袁世凱,李國杰避往上海。[2]
1916年,經輪船招商局董事會選舉,李國杰任董事,1924年當選董事會董事長。1927年5月,中國國民黨控制上海後,派張靜江清查輪船招商局,後輪船招商局隸屬交通部管理,改由交通部長王伯群任監督。董事長李國杰被王伯群任命為監督辦公處總辦。1928年,該局成立總管理處。[2]
1929年,輪船招商局改為直屬國民政府。該年9月28日,江蘇省政府主席鈕永建訓令上海縣沒收盛宣懷財產。10月5日上海特別市政府通告:「奉國民政府令,前清故吏盛宣懷侵蝕公幣,證據確鑿,應將所有遺產一律查封沒收。令盛氏後人及與盛氏財產有關之公司、行號、典當等等,據實具報盛氏遺產。」另一方面,安徽方面已向李國杰家索要六十萬元軍餉。經王伯群斡旋,李國杰同意政府監督輪船招商局,國民政府乃派趙鐵橋出任總管理處總辦,李國杰被架空。後來趙鐵橋查出李國杰在向滙豐銀行借款時,「聲明並無中傭,但開支酬勞計二十餘萬兩之巨,內中一部分為其本人所得。」還查出1927年底,李國杰自支酬勞銀五千兩私用,遂起訴李國杰(見《招商局總管理處控告招商局董事長兼任積余公司經理李國杰刑事訴狀》)。李國杰通過李次山、關芸農聯繫並買通王亞樵,令其刺殺趙鐵橋。[2]
1930年7月24日,趙鐵橋在輪船招商局的樓側,即上海外灘福州路路口遭槍擊身亡。 蔣介石責令宋子文查辦,但未能抓到李國杰的把柄,遂以經濟案件將其暫時拘留。李國杰通過人脈賄賂交通部次長與監督陳孚木,使該案不斷拖延。最後,陳孚木倒台。 1932年12月27日,上海地方法院判處李國杰有期徒刑三年,剝奪公民權利四年,罪名為「以國家財產作抵押向美商公司借款,出賣國家利益;向大來公司租借商輪,妨礙航權;賄賂交通部次長與監督陳孚木七十萬兩銀……」後來李國杰通過段祺瑞向蔣介石疏通,最終被釋放。[2]
抗日戰爭爆發後,輪船招商局總局先遷香港,後遷重慶。李國杰留在上海。軍統獲得情報稱,日本人準備請李國杰出任中華民國維新政府領導人或交通部長。軍統雖未知李是否同意,但策劃暗殺李國杰。[2]
1939年2月21日(農曆正月初三),李國杰剛出上海新閘路沁園邨的家,便遭槍擊,在醫院逝世。[2] 據傳李國杰死時衣袋中還有「維新政府交通部長李國杰」卡片及日本人的書信。維新政府外交部長陳籙則在前日被殺。[3][4]
參考文獻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 《海上名人傳·李偉侯》,出自《海上名人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