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常(1554年—1593年),字以綱,號肖春,福建漳州府漳浦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常
大明江西贛州府知府
籍貫福建漳州府漳浦縣
出生嘉靖甲寅七月初九日(官年)
逝世萬曆二十一年癸巳
配偶娶湯氏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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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第六十六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五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進士[1][2]。刑部觀政,十四名授戶部主事,十八年升員外郎,二十年升郎中,本年官至贛州府知府[3]。二十一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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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中;祖父張仕琢;父張正學。母何氏。嚴侍下[4]。從兄張純,山東按察司按察使。張問明,歲貢生;張時迪,知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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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云霄历史进士、举人、贡生名表. 雲霄信息網. [2013-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9).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