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清雲
孫清雲(1954年10月—),山東陵縣人。男,漢族。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安交通大學在職工商管理碩士EMBA畢業。曾任政協陝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中共陝西省委常委、副書記,中共西安市委書記,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
2015年11月,因嚴重違反中共黨內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的問題,被免職,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2016年1月,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經歷
編輯文化大革命期間,1969年12月孫清雲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服役。轉業地方後,先後在《中國青年報》報社、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任職,曾是原國務院副總理姜春雲秘書。
1998年,姜春雲不再擔任國務院領導職務;當年12月,孫清雲調陝西省工作,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長。2000年10月,任中共西安市委副書記。2002年2月,任中共西安市委副書記,西安市人民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2002年4月,任中共西安市委副書記,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2006年7月,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中共西安市委書記[1]。2007年2月,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中共西安市委書記、西安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儘管孫清雲的仕途順暢,但在中共十七大上,他並沒有像前任西安市委書記那樣進入中央候補委員的行列。
2012年5月,在中共陝西省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孫清雲升任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2];在當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大上,孫清雲依然沒能當選中央候補委員。隨後,他更被常務副省長婁勤儉跳過,而沒能接任省長。
2015年1月,年逾花甲的孫清雲被增補為政協陝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2015年3月起,不再擔任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職務[3]。
2015年11月,因嚴重違反中共黨內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的問題,被免職,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成為祝作利之後,第十一屆陝西省政協第二位「落馬」的副主席[4][5]。因嚴重違紀,2015年11月19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6]。2016年1月,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7]。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央批准孙清云任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2007-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6).
- ^ 赵乐际当选陕西省委书记 赵正永、孙清云为副书记. 華商網. 2012-05-11 [2018-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孙清云不再担任陕西省委副书记. 中國經濟網. 2015-03-03 [2018-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 ^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孙清云被免职,留党察看二年. 鳳凰網. 2015-11-12 [2018-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十六号. 中國人大網. 2015-12-28 [2018-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28).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5年12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6-02-26 [2018-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8).
- ^ 去年10中管干部被“断崖式”降级. 新華網. 2016-01-30 [2018-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參見
編輯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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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 俠 |
中國共產黨陝西省委員會專職副書記 2012年5月-2015年3月 |
繼任: 胡和平 |
中國延安幹部學院第一副院長 2012年5月-2015年3月 | ||
前任: 袁純清 |
中國共產黨西安市委員會書記 2006年7月-2012年6月 |
繼任: 魏民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馮煦初 |
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2年2月-2006年7月 |
繼任: 陳寶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 ||
前任: 袁純清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07年2月10日-2012年2月24日 |
繼任: 陳寶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