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縣署
簡介
編輯大興縣是附郭縣,大興縣署設在京城內,無縣城。[1]明朝洪武年間,大興縣署定址在後來的教忠坊界內,即如今的大興胡同北側。南北向的文丞相胡同在此與東西向的大興胡同形成一個丁字路口。大興縣署正對文丞相胡同北口。[2]
《乾隆京城全圖》三排4列標示了大興胡同,其中胡同中段路北有一組建築,進深比較大,庭院很開闊。根據《光緒順天府志》記載的「大興縣治,在安定門迤南教忠坊,南向」、「大門至署宅,共六層。土地祠、監獄,並在大門內」,可斷定《乾隆京城全圖》所畫的那組建築就是大興縣署。[2]
大興縣署的西南面、大興胡同南側,有大興縣城隍廟,建於清朝同治年間。[1][2]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大興縣政府從這裏遷往南苑大紅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基本確定了大興縣(今大興區)的轄區範圍。[2]
大興胡同的大興縣署舊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接管,成為公安部門的辦公場所。後來被拆除改建為大樓,作為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的辦公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