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鍾瑄
周鍾瑄(1671年—1763年),字宣子,貴州貴筑(今貴陽花溪)人,祖籍江西廬陵,清朝官員,名士周漁璜族叔。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鄉試第二名舉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任福建省邵武縣知縣[1]。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至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任臺灣府諸羅縣知縣(康熙五十四年到職),任內曾負責主修《諸羅縣志》,去職後民眾感念其德政,於龍湖巖祭祀其肖像[1]。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任臺灣縣知縣。任內周鍾瑄頗有治績,廣造糧倉、埤圳,以利農業。
雍正二年(1724年)滿巡台御史禪濟布,彈劾鍾瑄「加徵耗穀」。雍正七年(1729年)欽差大臣史貽直以貪贓罪判處鍾瑄絞刑,後被清世宗赦免。最後官至荊州府知府。
著作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詹雅能. 《諸羅縣志》點校說明,《臺灣史料集成提要【增訂本】》.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遠流. 2005-10-10: 154頁. ISBN 986-00-2398-0.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明清貴州七百進士》,龎思純,貴州人民出版社,ISBN 978-7-221-06902-3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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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文成 |
邵武府邵武縣知縣 康熙五十一-五十三年 (1712-1714年) |
繼任: 周偉 |
前任: 劉宗樞 |
臺灣府諸羅縣知縣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上任 |
繼任: 朱夔 |
前任: 孫魯 |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上任 |
繼任: 徐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