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 (成化進士)
吉人(1452年—?),字惟正,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長安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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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書舍人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長安縣 |
出生 | 五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辛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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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陝西鄉試第七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五十六名,三甲第六名進士[1][2],授中書舍人。四川饑荒時,孝宗派郎中江漢賑災,吉人稱其不能勝任,宜派遣四位使者分別賑災,並舉薦御史為巡按,其中舉薦給事中宋琮、陳矞、韓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鍾,員外郎東思誠,評事王寅,理刑知縣韓福及壽州知州劉概可為使者,而以湯鼐擔任巡按。魏璋草疏,卻偽署御史陳景隆等名,稱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黨。皇帝大怒,下吉人入詔獄,命自引其黨。吉人於是稱湯鼐、曹璘、東思誠、韓福以對。魏璋又對御史陳璧等言,真正黨羽是湯鼐、劉概、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鄒智、知州董傑,並稱其受賄。數人下詔獄,欲處死。刑部尚書何喬新、侍郎彭韶等持之不准,而外廷官員亦認為不平。改為連坐妖言:湯鼐受賄戍肅州,吉人則因欺罔,削籍,其餘幾人均降職[3]。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吉人者,長安人。成化末進士,為中書舍人。四川饑,帝遣郎中江漢往振。人言漢不勝任,宜遣四使分道振,且擇才能御史為巡按,庶荒政有裨。因薦給事中宋琮、陳矞、韓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鍾,員外郎東思誠,評事王寅,理刑知縣韓福及壽州知州劉概可使,而巡按則鼐足任之。璋遂草疏,偽署御史陳景隆等名,言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黨。帝怒,下人詔獄,令自引其黨。人以鼐、璘、思誠、概、福對。璋又嗾御史陳璧等言:「璘、福、思誠非其黨,其黨則鼐、概及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鄒智、知州董傑是也。概嘗饋鼐白金,貽之書,謂夜夢一人騎牛幾墮,鼐手挽之得不仆,又見鼐手執五色石引牛就道。因解之曰:『人騎牛謂朱,乃國姓。意者國將傾,賴鼐扶之,而引君當道也。』鼐、概等自相標榜,詆毀時政,請並文祥、智、傑逮治。」疏上,吉從中主之,悉下詔獄,欲盡置之死。刑部尚書何喬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議亦洶洶不平。乃坐概妖言律斬;鼐受賄,戍肅州;人欺罔,削籍;智、文祥、傑皆謫官。吏部尚書王恕奏曰:「律重妖言,謂造作符讖類耳。概書詞雖妄,良以鼐數言事不避利害,因推詡之。今當以妖言,設有如造亡秦讖者,更何以罪之?」帝得疏意動,命姑繫獄。既而熱審,喬新等言:「概本不應妖言律。且概五歲而孤,無兄弟,母孫氏守節三十年,曾被旌,老病且貧。概死,母必不全,祈聖恩矜恤。」乃減概死,戍海州。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