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
地方基层党务领导
縣委書記(越南語:Bí thư Huyện ủy)[註 1]是中國共產黨、越南共產黨的黨內職務,實為縣級行政區的「一把手」,權力較大,在社會實際生活中高於縣長。
在中國,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縣委書記是中國共產黨的縣級地方組織(委員會)負責人,任期為五年。縣委書記的職責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把握好正確的政治方向;善於團結好委員會中一班人;抓好黨風建設,督促、檢查黨的各項工作等。縣委書記同時還是黨的縣級委員會委員和常委。各級黨組織的書記和委員之間是平等的同志關係,重大問題由委員會通過表決決定。此外,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委書記,由省委提名,中共中央組織部可以授予其「全國優秀縣委書記」榮譽稱號。[1]
註釋
編輯- ^ 越南語「bí thư」爲漢字詞「祕書」的國語字拼法,但是意思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書記」。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授权发布:中组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决定. 新華網. 2015-06-30 [2017-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