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遷移政策是美國政府19世紀的一個政策,該政策把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印第安人強制遷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1]受影響的印第安人民族包括文明化五部族的奇克索人、切羅基人、喬克托人、克里克人以及塞米諾爾人。安德魯·傑克遜總統為印地安人排除政策之倡議者,他於1830年簽署《印第安人遷移政策》成為一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