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本口糧
農村基本口糧(農村居民基本糧食保障線、農村居民最低糧食保障量)是指中國大陸的農村地區在人民公社時期,針對農村居民規定的最低基本糧食供應量。「基本口糧」為人民公社時期官方常用術語。
基本口糧的標準主要按照人口的成年、未成年設置,有的生產單位沒有劃分等級。水稻產區主要折合稻穀量,多為成年人每年150公斤、未成年人每年125公斤。
糧食產區
編輯農村基層生產組織為生產隊,生產隊為基層農業預算單位,糧食分配為生產隊預算和分配的最主要內容。糧食分配的首要議題則是確保每個「社員」家庭(農戶)獲得的基本口糧(基本糧食供給)不低於最低保障線。
非糧產區
編輯農村非糧產區,由地區或以上政府管轄大型國有農場、軍隊管轄的大型軍墾農場,糧食供應多實行國家供給制(國家糧);屬縣級政府林場、農場等生產組織,由縣級政府統籌解決(縣籌糧),按計劃定量供給;部分公社、鎮管轄的非糧農業生產組織由公社統籌,按計劃定量供給(社籌糧)。
社隊企業
編輯社隊企業的職工的勞動所得有兩種形式,一是仍舊實行工分制,由所在生產隊在上繳提留、村級提留中綜合平衡;二是通過所在企業獲得工資的貨幣的大部分上繳所在生產隊,由生產隊折算為工分的辦法來參與生產隊的分配包括糧食分配。
農村半邊戶
編輯半邊戶家庭多缺少主要勞動力,在生產隊獲取的工分少。按照所得工分參與分配,絕大多數家庭低於「基本糧食保障線」。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多以支付現金的方式按照當地官方規定的指標數向生產隊購買,購買價格以當時官方指導價為準,多與國有糧店糧食價格作為換算。實際操作過程中高於官方指導價10~20%。
糧食歉收
編輯在糧食產區,農業生產組織出現糧食歉收時,全單位糧食分配出現低於基本口糧的情況時,農戶購買由當地政府撥給的返銷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