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LGBT權益
概述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在烏茲別克的權益不受法律保障。根據1994年通過的刑法典,在烏茲別克,男性同性性行為是非法行為,最高可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但女性同性性行為則合法[1]。
烏茲別克的LGBT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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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 | 男性非法 女性合法[1] |
刑罰 | 三年有期徒刑 |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State-sponsored Homophobia A world survey of laws prohibiting same sex activity between consenting adults (PDF). ILGA. [2011-07-0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0-11-22) (英語).
參見
編輯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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