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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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純破壞提報應當如何處理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轉交自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SCP-2000,關於純破壞提報應當如何處理。
提案一: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可以直接刪除
提案二: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應當讓其正常存檔
提案三: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應當讓其正常存檔,但是應該標識來將其和正常提報區分
提案四: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若有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回復,應當讓其正常存檔;反之則直接移除
提案五 提報(包括但不限於申請獲取權限,提報不當行為等)明顯屬於破壞的,若有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回復,應當讓其正常存檔,但是應該標識來將其和正常提報區分;反之則直接移除--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1:00 (UTC)
- @Gaolezhe假設一個情境,存檔後,再經過3年才經由傀儡調查查核確定有傀儡回應(包含傀儡影響社群判斷及決策),存檔要怎麼處理,對應歷史的話題紀錄要怎麼處理,當時做出的決策要怎麼處理。--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1:16 (UTC)
- 這種情況應該就沒有必要刪了。此處討論是否有傀儡回復完全就是查看這項提報是否有人關注到,從而避免刪除人被掛模板,
同時也可以緩解維基媒體服務器儲存壓力。--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1:23 (UTC)
- 這種情況應該就沒有必要刪了。此處討論是否有傀儡回復完全就是查看這項提報是否有人關注到,從而避免刪除人被掛模板,
- 單筆編輯即明顯不當且無人回復的,可附編輯摘要回退,但最好沒耽擱太久,以免其他人察覺到討論「神隱」。其他建議結束討論,如果內容具破壞性可搭配{{deltalk}}。內容可能善意推定為正常討論,屬於破壞是結合LTA行為等判斷的,結束討論並註明理由,避免其他人有疑問、被迫詢問。未展開討論的被結束提報,若無存檔價值,可以關閉討論不存檔?--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1:53 (UTC)
- 我的意見在此。--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19:24 (UTC)
- 可以準備投票了吧。值得討論的應該只有提案四(@自由雨日方案)、提案五(本人方案)以及@YFdyh000方案原稿還有@YFdyh000方案本人修正案--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20 (UTC)
- 這還要投票嗎……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30 (UTC)
- 那就採用@YFdyh000方案修正案公示?--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33 (UTC)
- 我不認為需要「附編輯摘要」回退(純破壞不需要編輯摘要)。後面的內容也太過複雜,不是看得很明白。--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37 (UTC)
- 不附編輯摘要容易被誤判成鬼祟破壞--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40 (UTC)
-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49 (UTC)
- 我的提報不就是將User:SCP-2000回退破壞誤認成了破壞嗎--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52 (UTC)
-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56 (UTC)
- 那是你自己的判斷問題。--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56 (UTC)
- 我的提報不就是將User:SCP-2000回退破壞誤認成了破壞嗎--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52 (UTC)
-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49 (UTC)
- 我再精簡了一下,大概是這樣:
- 單筆編輯明顯不當且無人回復的,可附編輯摘要回退;除提報人以及其傀儡以外的人作有效回復的結束討論。如有回覆但是屬於無效回復則使用{{關閉討論}}標記不存檔--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48 (UTC)
- 不附編輯摘要容易被誤判成鬼祟破壞--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40 (UTC)
- 我不認為需要「附編輯摘要」回退(純破壞不需要編輯摘要)。後面的內容也太過複雜,不是看得很明白。--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37 (UTC)
- 那就採用@YFdyh000方案修正案公示?--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3:33 (UTC)
- 這還要投票嗎……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3: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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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由@Ericliu1912提出的討論中,共識似乎是社群討論都應置於「處理」欄位下方。但由於「發現人」欄位在「處理」欄位上方且會附帶簽名,導致會有大量討論(由於直接點按「回復」)出現在「處理」欄位上方。目前是否應儘快執行@Miyakoo的建議,將「發現人」欄位置於「處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處理」的上方、下方同時分別展開討論的現象?(另一相反的建議見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
-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
- 要是考慮到這個的話,我倒其實是一直傾向於「處理」欄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討論」置於「處理」上方的,這樣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覺(「處理」這條留言的時間一般來說肯定是在討論之後),並且處理之後再繼續回復也不會打亂時間線。至於注釋中的那行「
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
」,我認為那行注釋並非意在規範「上方/下方」,而是在說「非管理員不要將意見放在『處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虛指或者說隨手一寫?(之所以剛剛沒提是我覺得「統一時間順序」要比「上方還是下方」更重要,不過既然看到有這個問題,感覺不如改提出「討論置於上方」 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 @Miyakoo、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
-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
- 我支持在處理之前的討論放在上方,下方留給對處理結果的討論。各個區域之間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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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
- @Miyakoo、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
-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
- 似乎也沒必要禁止回復處理意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
-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
- 嗯?按我說的方案好像就不會啊(即其他意見只能直接回復提報人、放在「處理」上方,對「處理」的意見則放在「處理」下方、回復管理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
- 可我回覆的是
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 還是我理解錯了?--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
-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歸」意思是,如果針對提報的討論規定放在處理下方的話,那就得規定不能回復「處理」,否則同樣(即「同歸」)會導致時間混亂的現象。所以我說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也就沒必要禁止回復處理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
-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
- 那不一樣……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更有利於處理,就像監視列表/最近更改裡面新頁面也在舊頁面上面一樣。但同一提報(同一章節內)應該儘量按WP:討論頁指引的要求(先來後到的時間順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
-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
- 如果是用「回復」方式處理的話,因為一般來說WP:討論頁指引要求不用項目符號進行縮排,所以「處理」前面的項目符號是可以起到加強作用的。我認為不會有不明顯的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
- 如果是用「回復」方式處理的話,因為一般來說WP:討論頁指引要求不用項目符號進行縮排,所以「處理」前面的項目符號是可以起到加強作用的。我認為不會有不明顯的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
- 沒懂你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 那不一樣……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更有利於處理,就像監視列表/最近更改裡面新頁面也在舊頁面上面一樣。但同一提報(同一章節內)應該儘量按WP:討論頁指引的要求(先來後到的時間順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
-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歸」意思是,如果針對提報的討論規定放在處理下方的話,那就得規定不能回復「處理」,否則同樣(即「同歸」)會導致時間混亂的現象。所以我說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也就沒必要禁止回復處理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
- 可我回覆的是
- 嗯?按我說的方案好像就不會啊(即其他意見只能直接回復提報人、放在「處理」上方,對「處理」的意見則放在「處理」下方、回復管理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
-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
- 似乎也沒必要禁止回復處理意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
- 要是考慮到這個的話,我倒其實是一直傾向於「處理」欄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討論」置於「處理」上方的,這樣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覺(「處理」這條留言的時間一般來說肯定是在討論之後),並且處理之後再繼續回復也不會打亂時間線。至於注釋中的那行「
- 以最近一個對我的提報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處理」欄位下方留言,後U:Patrickov於06:15 (UTC)點按「回復」在「處理」欄上方留言,U:Talimu0518於06:19 (UTC)繼續在「處理」欄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這導致了「新留言位於舊留言」上方的現象,不過畢竟有「處理」欄分割,尚未造成明顯問題。但可能由於「處理」欄在中間,U:Manchiu做出處理時並未注意到,所以於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處理,這樣就有了兩個「處理」欄(這裡會有「處理」欄不明顯的問題)。於是U:Tisscherry於14:07 (UTC)移除了中間的處理欄,這就導致同一區塊內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於最下方了,遂我剛才又調整了順序。總之,若不對留言規範做出約定,這樣的現象未來還會持續發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
-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
- 我認為目前的情況已經是「扭曲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
-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
-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
- 所以說應該直接廢除處理欄而轉用使用{{archive top}}來關閉討論。這樣有結果和無結果的案件區別明顯,管理員所處理的結果顯眼可找,並且不會存在兩個討論串時間穿越的情況。不僅解決當下問題,還附帶更多好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
- 確實,除了「不太方便對處理進行評論」之外基本完全利大於弊(我是覺得沒必要禁止處理後繼續評論,但也不覺得必須允許)。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
- 然而對處理進行評論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評論,或在客棧中開啟覆核程序,所以基本這個弊端不是太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
- (+)支持,但可能需要將result放得更顯眼。--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
- {{archive top}}還不夠顯眼嗎……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
- 似乎現在在框區的右上角?可以更寬大一些。--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
- {{archive top}}還不夠顯眼嗎……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
- 確實,除了「不太方便對處理進行評論」之外基本完全利大於弊(我是覺得沒必要禁止處理後繼續評論,但也不覺得必須允許)。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
- 或者說直接在提報區禁用回復按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
- 為什麼……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嗎 思考...以及這樣一來看中維很多編者在有「回復」按鈕還常常亂插亂排留言(且一般從不會有管理員管理這類事)的情況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會更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
- @魔琴:您為何又把這條留言移到下方了,這不是繼續「上方下方同時展開討論、時間線錯亂」問題了嗎((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
-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
- 好吧,我當時移動的原因是我覺得上方下方並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時間線穩定」(也可以把上方評論挪到下方,但這樣一來肯定會有其他人點「回復」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評論挪上方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
-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
-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
- 也(+)支持這一方案,總之能讓意見區像條目探討等任何討論一樣「按正常時間順序、正常縮排」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
- 其實只要把提報人和提報時間戳拆成兩行,就可以禁用提報區的回覆按鈕(版本85183558),甚至整個區都沒有回覆按鈕,逼迫被褻瀆的現代討論工具侵蝕了靈魂的[開玩笑的]維基百科人用無上、至理、聖潔的[開玩笑的]源代碼模式發表評論。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
- 界面的去人性化,時代的退步。[開玩笑的]而且提報人和提報時間分兩行會很影響閱讀體驗,很反編者直覺。--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
- (-)強烈反對:極易導致億惡的編輯衝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
民意調查
編輯由於不同意見太多,故進行民意調查。最終並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對)數量決定,僅是輔助參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補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方案一:維持現狀,編者自由選擇在「處理」欄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員處理後仍可自由回復
- (-)強烈反對:已有諸多問題。如時間線混亂、縮排混亂、「處理」欄不明顯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反對:時間線很難區分,且毫無層次感。--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反對:無法區分時間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 (-)強烈反對: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
爭論討論後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 方案二:討論統一在「處理」欄上方按時間順序留言(一般為直接點按「回復」),對「處理」的討論則在下方留言
-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討論時間線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支持:合乎邏輯,理由(▲)同上。--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支持: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 (+)支持:合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 (+)強烈支持:以上同理。--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 方案三:在管理員處理前取消「處理」欄,其他同方案二
-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處是(規定在「處理」欄上方留言後)不會再有編者放錯位置,但壞處是可能使「是否已有處理」更不明顯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疑問:這似乎本質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時實現。--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後半句()有那個問題,所以區分成兩個方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
- (+)支持--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
-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後半句()有那個問題,所以區分成兩個方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
- (+)支持:相對靈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
-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 (+)強烈支持:參考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等其他布告板。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
- (+)支持:曾見過有提報因為很多用戶參與討論,導致處理欄消失不見的情形,推測是有用戶在討論時無意間移除。身為管理員,在進行結案時還得要尋找處理欄在哪裡,感覺不如自己多打個幾個字更快更簡單。至於自由雨日所擔心的「使是否已有處理更不明顯」疑慮,其實就是看處理的管理員如何標示了。個人認為,靈活標示反而更可能解決結案不明顯的問題,因為結案管理員能夠視情況彈性處置。-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
- 方案四:討論統一在「處理」欄下方留言(並修改「發現人」位置以便點按回復),並在管理員處理後禁止回復「處理」欄
- (-)傾向反對:沒有必要「禁止回復」。但若不禁止,又會造成時間線混亂的問題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反對:時間邏輯不合理。--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反對反對:後續翻查存檔時提報內容和處理結果最為重要,時間和回復邏輯相對來說並不重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
- 個人不這麼認為。最終處理結果當然重要,但幾乎所有討論(尤其是方針指引修改)都有一個「最終共識」,我不認為「最終共識」的重要性會高到可以無視「討論內容的時間線、縮進等排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
- (-)反對: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禁止回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 (-)反對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
- (-)強烈反對--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 方案五:取消「處理」欄,並使用{{archive top}}關閉討論
-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處外,更解決了方案三的壞處,甚至遠比過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處理」明顯得多。但弊端是「對管理員處理的回覆」較過去不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有條件反對:
{{archive top}}
的result
參數只能表示處理的結果。但後續針對處理的討論串如何用此模板關閉則有待商榷;若無定案則反對。--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既然已處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復。如果有對管理員的處理有意見,我認為有三種方法:一、在ANM重提討論,開啟新討論串;二、在管理員的用戶討論頁開啟新討論串;三、在客棧提出管理操作覆核程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
- 我已經在上方提出此選擇的附帶好處:
有結果和無結果的案件區別明顯,管理員所處理的結果顯眼可找,並且不會存在兩個討論串時間穿越的情況
,故支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 - (+)支持: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
-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 為什麼說不易使用?其後交流的意義又是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
- @Ericliu1912:由於這並非純投票,所以我認為您還是得回應一下beef這裡的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
-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
- 其實可以寫一個腳本方便關閉[1]
- 對於框起來的事情,我個人覺得本來就是為了discourage人去繼續評論。如果真有人覺得自己有必要、有價值的評論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續。--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
- 為什麼說不易使用?其後交流的意義又是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
- 個人認為不是不行,但方案三似乎也允許方案五這種操作?與其強制規定要使用{{archive top}}關閉,方案三反而更有彈性應對各種不同情形?-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
總結
編輯似乎共識是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嘗試了一次方案五。接下來是允許兩種方案並存(管理員自由使用)呢,還是繼續討論,還是規定使用方案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
- 方案二和三似乎沒有差別?我個人是擔心沒法一眼看到處理欄。我使用方案五是因為劃了hr還有三個「處理」欄實在太亂,因此框起來總結。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7 (UTC)
- 三比二支持的人更多點吧?另外就是考慮到如果要貫徹落實的話,為避免有人維持舊有習慣,還是取消處理欄更好(即三和二當中淘汰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34 (UTC)
- 個人會建議推進方案三,這是較多人支持而且對排版改動較少的方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4 (UTC)
個人初步想法:
- 在管理員布告板提報時,不設置「處理」欄,其他排版不變。
- 不論是被提報用戶還是其他用戶,均通過點按「回復」提報人來留言,並遵循相關的討論頁指引,舊留言在前新留言在後、正確縮排等。
- 建議管理員在處理時,在所有留言最末頂格使用一個項目符號來標示處理結果。處理後,其他用戶可繼續在處理欄下對結果進行討論。但也允許管理員使用{{archive top}}關閉討論,不過關閉後不禁止其他用戶在框外繼續對處理結果等進行討論。
- 以上排版適用於ANM、AN3、VIP布告板(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補充:WP:DRV、WP:COIN)。
以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0:17 (UTC)
- 不反對這個提議。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57 (UTC)
- 不反對,不過不知道有無更好的突出顯示處理欄的方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2 (UTC)
- 我剛想說應該限制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Wildcursive這裡你和薏仁將頂格書寫的排版(因為會導致時間線混亂),然後發現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處理欄不清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
-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
- 頂格書寫怎麼會淹沒?--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
-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
- 一般點按回復就不會頂格書寫。當然總有人不按回復又愛頂格書寫的,客棧也很常見。--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12 (UTC)
-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
- 頂格書寫怎麼會淹沒?--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
-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
- 我剛想說應該限制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Wildcursive這裡你和薏仁將頂格書寫的排版(因為會導致時間線混亂),然後發現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處理欄不清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
- 附加一個提議分頁討論 -Lemonaka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57 (UTC)
- 話說,WP:存廢覆核請求是否也要作此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7日 (五) 04:20 (UTC)
- (+)支持,現在處理結果:這一欄經常被無視,導致排版混亂。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0 (UTC)
- 另外還漏了WP:COI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59 (UTC)
- 我的另一個方案是把「處理結果」放在「討論」上面,這樣即無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59 (UTC)
- 嗯?這不就是方案四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5 (UTC)
- 討論已達30日, 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7:06 (UTC)結束。Lemonaka的「分頁討論」和本案相對獨立,可繼續討論,不影響公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這個布告板能不能把所有舉報提高一個層級?
編輯目前只有一個二級標題——「當前的不當行為」,而所有舉報都位於其下。這樣,造成的一點不便是,只能訂閱「當前的不當行為」(基本上相當於訂閱整個頁面),而不能訂閱單個舉報。噢,對,如果能直接訂閱三級標題也行。--Ma3r(鐵塔) 2025年1月29日 (三) 06:31 (UTC)
- 客棧有人提過好幾次了,似乎是有技術問題。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29日 (三) 06:35 (UTC)
- 是兩種方式都有技術問題嗎?--Ma3r(鐵塔) 2025年1月31日 (五) 02:58 (UTC)
- @Ma3r:找到了,見Special:PermaLink/85406663#訂閱通知之不合適。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8日 (六) 03:26 (UTC)
- @自由雨日:非常感謝!辛苦了,辛苦了……(雖然結果比較失望……)--Ma3r(鐵塔) 2025年2月8日 (六) 03:35 (UTC)
- @Ma3r:找到了,見Special:PermaLink/85406663#訂閱通知之不合適。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8日 (六) 03:26 (UTC)
- 是兩種方式都有技術問題嗎?--Ma3r(鐵塔) 2025年1月31日 (五) 02: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