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濤
師濤(1968年7月25日—),男,祖籍陝西清澗,生於寧夏鹽池,中國新聞記者、詩人、作家,2005年因為通過雅虎郵箱發了一封政府文件給海外網站,被中國政府控以泄露國家機密罪並判處十年有期徒刑,2013年8月23日獲釋。
師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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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鹽池縣 | 1968年7月25日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職業 | 記者、詩人、作家 |
生平
編輯師濤出生於寧夏鹽池,1986年,考入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後轉入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專業,期間曾任夏雨詩社的社長。1991年7月畢業,分配到西安慶安宇航設備公司子弟校,擔任政治課教師。1992年,與陶穎結婚。1994年,在陝西《消費者導報》工作。1995年,在《華商報》做記者、編輯。1999年,在《各界導報》、《勞動早報》工作。2000年,在《西安商報》工作。後到湖南《當代商報》任總編助理、編輯部主任。曾先後就職於陝西《華商報》、《西安商報》、《老新聞》、《法制日報》等多家媒體擔任記者、編輯。他也是詩人,出版了多本詩集,近年來也為海外媒體如《民主論壇》電子刊物撰稿,是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成員。在湖南長沙《當代商報》任編輯部主任期間,曾報道當地官員貪污腐敗的消息。
師濤因公布官員下發的關於六四事件15周年維穩的通知郵件於2005年被中國國家安全局在山西太原拘捕。後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2005年10月18日,國際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將2005年度的「國際新聞自由獎」頒給在獄中的師濤。[1]
2006年3月,獲2006年度「瓦西爾·斯圖斯自由寫作獎」(vasyl stus award),同年11月28日獲世界報業協會頒發2007年世界報業協會自由金筆獎。[2]
被捕經過
編輯拘捕日期 | 200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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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日期 | 湖南省國家安全廳 |
拘捕原因 | 在網絡上轉貼的文章被作為國家機密 |
審判日期 | 2005年6月2日 |
審判機構 | 湖南省高級法院 |
罪名 | 涉嫌非法向外國人提供國家機密 |
刑期 | 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
關押地點 | 湖南省第一監獄 |
出獄時間 | 2013年8月23日 |
2004年4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的11號文件《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當時是由師濤所在的湖南《當代商報》的領導口頭傳達到所有中層編輯。文件提醒說,海外民運人士有可能在六四15周年紀念日期間回中國大陸,會對社會穩定帶來影響。這份通知要求各媒體單位不得報道有關六四事件、法輪功和普通群眾群體上訪等內容。師濤通過他的個人雅虎電子郵件,把文件內容摘要寫給海外的網站《民主通訊》發表。中國國家安全局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了該用戶的個人信息,因此國安局得以確認發送電子郵件者的地址及身份,最後作為法庭證據指控師濤。[3]
2004年11月24日,山西省國家安全局聯同湖南省國家安全局的人員,在山西省太原市帶走師濤,並把他押送到湖南省長沙市。沒有出示任何文件,沒收了他的電腦和文件。
辯護
編輯他的辯護律師郭國汀表示,這是違反有關法律的。[4] 但是郭國汀的律師執照被上海司法局吊銷執業牌照一年,因而改由莫少平律師代為辯護。[5]
2005年3月11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師濤一案,控方出示了一份國家保密局的鑑定,稱那份文件屬國家機密。被判為「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後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6]。同年6月,湖南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7]。
師濤案成為中國維權律師及國家機密判定的案例分析之一。[8]
現況
編輯2005年,師濤被判刑之後,首先被關押在長沙市的監獄管理局收押中心。在那裡接受入獄訓練,兩個月期間體重下降了十公斤。師濤原來有一些慢性病,由於天氣酷熱,在酷熱天氣下被強迫訓練,導致身體狀況急劇惡化。他在收押中心身體狀況非常不好。9月5日,師濤被轉移到湖南沅江的赤山監獄,一個位於洞庭湖中小島的監獄,專門關押被判十年以上徒刑的犯人。師濤在赤山監獄的情況有所好轉。[9]2010年,他從赤山監獄轉到銀川服刑[10]。
師濤已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雅虎香港非法洩露其個人資料,並打算在香港和美國分別起訴雅虎香港和雅虎美國總公司,要求對方賠償師濤10年的經濟損失,及他所經受的精神傷害,包括其母親由寧夏搬到長沙以便探監的費用等。
評價
編輯對於師濤被捕事件,海內外許多人認為拘捕、審訊過程中存在司法不公,而且量刑明顯過重。中國的刑法中雖然有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但是沒有對「國家機密」作出界定。所以一些分析人士說,中國政府就可以隨意用這個罪名打壓政治異見人士。也有人認為,師濤被判重刑,並不是單純因為此次"泄密"事件,而是因為師濤過去發表了不少同情六四事件的文章。
雅虎因向中國當局提供師濤的電郵帳號活動信息而遭受廣泛批評,但雅虎稱,其香港子公司的做法只是為了遵守中國法律。2007年11月在一次美國國會聽證會上,雅虎的聯合創始人楊致遠向師濤以及另一位類似事件而被捕的王小寧的家人道歉,並在不久之後通過協議了結了他們提起的訴訟。[10]
作品
編輯- 1991年,組詩《落日》、《旭日》、《危險的吸引》、《點燈》、《打鐘》、《筆記》、《少年》等;
- 1992年,組詩《與妻書》;
- 1993年,組詩《九三年的出路》、《夏之書》、《上海》、《金色的蜥蠍》等;
- 1994年,組詩《光景》、《費城》、《天堂的邊疆》、《懸空的陽台》、《丟失的樹》等;
- 1995年,組詩《藝術家節奏的串聯》;
- 1996年,組詩《子的回憶》、《夢想者》、《飛行》;
- 1997年,組詩《表達》;
- 2002年,6月,自印詩集《私生活》;11月,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詩集《天堂的邊疆》。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何宗龍. 師濤案雅虎疑供述不實 美眾院召楊致遠說明. 台灣之音. 2007-10-23 [2007-11-09] (中文(臺灣)).[永久失效連結]
- ^ Jailed Chinese Journalist Wins WAN Golden Pen of Freedo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雅虎被指助中國政府搜索師濤罪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VOA,2005年9月6日
- ^ 湖南作家師濤被捕事件追蹤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VOA,2004年12月7日
- ^ 莫少平律師為記者師濤二審辯護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5年5月24日
- ^ 山西記者師濤被判重刑家人將上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VOA,2005年5月4日
- ^ 湖南著名記者師濤被判重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FA,2005年6月8日
- ^ 劉路. 維權律師, 一個危險的職業. 晨鐘書局. 2006 [23 April 2013]. ISBN 978-988-99318-0-3.
- ^ 亚洲自由电台广播整理稿. [2011-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 ^ 10.0 10.1 10.2 曾被雅虎供出的中国记者提前获释.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3年9月9日 [2013-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6).
- ^ PEN International is delighted to announce the release of Chinese poet, journalist and PEN member Shi Tao, 15 months before the end of his 10-year sentence. 國際筆會. [2013-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11).
- ^ 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 in honor of World Press Freedom Day. 白宮. 2009-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4).
In every corner of the globe, there are journalists in jail or being actively harassed: from Azerbaijan to Zimbabwe, Burma to Uzbekistan, Cuba to Eritrea. Emblematic examples of this distressing reality are figures like J.S. Tissainayagam in Sri Lanka, or Shi Tao(師濤)and Hu Jia(胡佳)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