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保
官保(滿語:ᡤᡠᠸᠠᠮᠪᠣᠣ,穆麟德轉寫:guwamboo,1695年—1776年),烏雅氏,字用民,號師泉,一號雲軒,滿洲正黃旗人,清朝官員。
生平
編輯雍正十年(1732年),由刑部筆帖式擢升為堂主事,升為刑部員外郎。乾隆五年(1740年),遷刑部郎中。乾隆七年(1742年),授江南江寧府知府。乾隆十一年(1746年),補刑部員外郎,轉刑部郎中,改為監察御史。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以刑科給事中差接替立柱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任滿,擢升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五月,受命赴西藏辦事。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授刑部侍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調正黃旗滿洲副都統。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刑部左侍郎兼管工部侍郎,二年後調工部侍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復往西藏辦事。察得原西藏糧務通判吳元澄以庫銀貿易,虧空銀八千餘兩,加一級。後任正紅旗蒙古都統。曾署理理藩院尚書,轉任正紅旗滿洲都統。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七月甲午,接替託庸,擔任清朝刑部尚書,充經筵講官。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署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由索爾訥接任。六月,受命留京辦事,因失察麩面短少事,降一級留任。十一月,授為戶部尚書。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調刑部尚書兼議政大臣。次年,充國史院正總裁,兼屬兵部尚書。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調吏部尚書。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因年逾八旬患病,致仕,三月,病卒,諡文勤。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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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立柱 |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滿) 1756年上任 |
繼任: 宗室實麟 |
前任: 託庸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三年七月甲午 - 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乙酉 1768年8月20日 - 1769年12月4日 |
繼任: 索爾訥 |
前任: 索爾訥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五年六月丁亥 -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庚辰 1770年8月3日 - 1773年11月8日 |
繼任: 英廉 |
前任: 阿里袞 |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乙酉 - 乾隆三十五年六月丁亥 1769年12月4日 - 1770年8月3日 |
繼任: 素爾訥 |
前任: 託庸 |
清朝吏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庚辰 - 乾隆四十一年正月己丑 1773年11月8日 - 1776年3月6日 |
繼任: 阿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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