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衛軍(德語:Reichswehr)指1919年至1935年威瑪共和國的正規軍隊,它下轄有陸軍、海軍和秘密設立的空軍。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協約國提出的《凡爾賽條約》,德國僅保有一支規模極小的軍隊,並在裝備上有極為嚴格的限制。然而德國軍方為了未來的戰事與重整軍備,在人事、戰術與裝備上加以訓練和研究,成了當時世界上平均素質最高的一支軍隊。存在僅16年時間的國家防衛軍由於納粹黨的掌權而被德國國防軍所取代,在阿道夫·希特勒激進的重新武裝政策下,德國軍隊由原先的十萬多人增長到數百萬之多,而威瑪時期的軍官團則成了新德軍的核心領導層,造就了後來二戰爆發後,德軍於初期的高素質與節節勝利。

國家防衛軍
Reichswehr
國家防衛軍軍旗(1921年至1935年使用的版本)
存在時期1919年-1935年
國家或地區 德意志國
德意志國(1933年-1935年)
效忠於 聯邦大總統
帝國元首(1934年-1935年)
部門 國家防衛陸軍
 魏瑪國家海軍
規模115,000人
駐軍/總部文斯托夫
參與戰役
指揮官
著名指揮官漢斯·馮·塞克特
漢斯·曾克爾
威廉·海耶
威廉·格勒納
赫爾穆特·維爾貝格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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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德意志帝國的軍隊幾乎完全解體。士兵獨自或是結伴返回德國。很多這些士兵後來成為半軍事自願組織自由軍團的成員,在1918至1923年期間參與鎮壓革命與邊境衝突。

同時,新成立的魏瑪共和國需要軍隊,1919年3月6日,魏瑪共和國頒布法令,建立了臨時國防軍(Vorläufige Reichswehr),包括臨時國家陸軍(Vorläufige Reichsheer)與臨時國家海軍(Vorläufige Reichsmarine),陸軍人數有大約四十萬男性。9月30日,軍隊被重新組織為「過渡性軍隊」(Übergangsheer),1921年1月1日,魏瑪共和國政府按照凡爾賽條約的規定建立了「國家防衛軍」。

國家防衛軍從來不支持民主,但始終忠誠於民主的共和政府。基於國家防衛軍的這種「非政治」態度,魏瑪共和國政府能夠在不受軍方干預下發展民主,但這種制度的弊端是難以用軍隊對抗諸如納粹黨共產黨一般的極端主義勢力。1933年,納粹黨阿道夫·希特勒被任命為總理,1933至1934年間,阿道夫·希特勒對國家防衛軍開始了秘密的擴充。1935年,阿道夫·希特勒將國家防衛軍改名為德國國防軍

國家防衛軍人數最多為十萬人,分為陸軍和海軍:

  • 國家陸軍(Reichsheer),細分為:七個步兵師與三個騎兵師。政府被禁止創製坦克、重炮與空軍部隊。
  • 國家海軍(Reichsmarine),但戰船數目被限制。政府也被禁止創製潛水艇與海軍陸戰隊部隊。

精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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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德國軍隊的規模受到限制,但德國軍方仍然繼續研究在一戰中的失敗經驗,並與蘇聯紅軍簽訂《拉帕洛條約》。該秘密條約使得德軍可以在蘇聯領土上與紅軍合作,研發測試秘密新武器,建設了喀馬坦克學校利佩茨克戰鬥機飛行員學校湯姆卡毒氣實驗場等,為德國培養了坦克和戰鬥機等大量軍事人才。而且,縱使軍方被禁止成立參謀部,但他們設立了「部隊局」(Truppendienst),並讓它擁有如參謀部一般的功能。這個時候,很多後來如海因茨·古德里安一般成為防衛軍領袖的人,早已構思出一些在幾年後大派用場的軍事計劃。

漢斯·馮·塞克特在1920至1926年擔任國家防衛軍的領導人,對國家防衛軍發展影響甚大。帝國時代德國擁有78萬人常備軍,後因凡爾賽條約大幅減至後來的10萬人,儘管軍隊嚴重限縮,但其實反令其實力提高,軍隊走向精英主義,也易推行軍事現代化與改革。馮·塞克特與古德里安更提出現代化、迅速、流動性高的戰術,是後來後者發明的閃電戰之先聲。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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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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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eeler-Bennett, Sir John The Nemesis of Power: German Army in Politics, 1918-1945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2005.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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