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承楹
夏承楹(1910年12月22日—2002年12月21日),筆名何凡,生於北京,籍貫江蘇省江寧縣。記者、散文作家與譯者,曾任《聯合報》主筆;亦曾擔任台灣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文星》雜誌主編、《國語日報》社長與發行人。[1]
夏承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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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0年12月22日 大清北京 |
逝世 | 2002年12月21日 臺灣台北市 | (91歲)
筆名 | 何凡 |
國籍 | 大清(1910-1911) 中華民國 |
配偶 | 林海音 |
子女 | 夏祖焯(子) 夏祖美(女) 夏祖麗(女) 夏祖葳(女) |
親屬 | 夏仁虎(父) |
生平
編輯系曾任北洋政府國務院秘書長的夏仁虎的第六個兒子,北平師範大學外文系畢業,進入北平《世界日報》主編「學生生活」版,兼職寫作、翻譯。
來台後應《國語日報》社長洪炎秋之邀請,擔任編輯工作,和洪炎秋、王壽康、林良共同將一份手工業打造的報紙,推廣為全國青少年優質讀物,是為推行國語文普及之重要推手。曾任《聯合報》主筆,從1953年12月1日起,在《聯合報》副刊續寫「玻璃墊上」專欄,前後長達31年之久,共完成了五千五百篇,五百多萬字。
著作
編輯著有《不按排理出牌》、《何凡遊記》、《人生於世》、《夜讀雜記》、《何其平凡:何凡散文》等書,以及《何凡文集》二十六冊(由《聯合報》「玻璃墊上」專欄集結而成)。曾翻譯《包可華專欄》六百篇,並在《國語日報》引入西洋漫畫專欄「小亨利」及「淘氣的阿丹」,並為上開漫畫撰寫翻譯數十年,開正版支付版權引進外國漫畫之先河,先進的版權意識為當時之先驅。[1]
家庭
編輯爭議
編輯文化
編輯1970年6月,夏承楹以筆名「何凡」在聯合報「玻璃墊上」專欄連續以〈停止地方戲的爛仗〉與〈再談減少地方戲〉等文章批評台視播出這種「粗鄙不文、薦紳羞言、哭哭啼啼、如喪考妣的地方爛戲」,並以推行國語為由要求電視台停止播出歌仔戲與布袋戲。[2]然而探究內文可發現,夏承楹並非無的放矢,其舉出當時布袋戲和歌仔戲劇情荒謬不合理而受觀眾批評之處,諸如:[3]
- 歌仔戲「金石情」中女主角身患痲瘋,意圖自殺,沒想到喝了摻毒蛇液的毒酒後竟不藥而癒。事後有教師以此測驗小學生,百分之九十的學生相信毒蛇液能治痲瘋。
- 1970年4月10日的布袋戲中,肺癆病患者竟用大便臭氣燻治即可痊癒。
- 1970年5月1日的布袋戲從頭打到尾,最後殺無可殺,劇中惡徒用流星鏢將自己的親生父親打落死亡橋下。
- 歌仔戲「三門街」中的將軍李廣,與其連娶的九個太太在台上打情罵俏。
- 有時歌仔戲演員臉上流出黑水,因睫毛膏被眼淚沖下,但反而越哭嗓門越大,如喪考妣。
此外,文中亦指出,當時布袋戲和歌仔戲氾濫的結果,發生學生逃學或下課不排路隊,搶過馬路看戲;農夫不下田、鄉民不打針等現象更是層出不窮,後果不能不重視。[3]
戒嚴
編輯何凡在1980年1月10日《聯合報》的〈業成於勤〉一文中,提出對戒嚴的看法:「前些日子有些自命「民主人士」要求取消戒嚴,說是為人民爭得更多的自由,包括罷工在內。其實對一般國民而言,幾乎沒有感到戒嚴的存在,因為既不宵禁,又不檢查,日常生活上沒有任何妨礙, 這樣最低度的戒嚴又何必反對?」 [4]
資料來源
編輯- ^ 1.0 1.1 何凡. 《 何其平凡:何凡散文 》. 臺北市: 三民書局. 2002年2月: 封面背頁. ISBN 9571435597.
- ^ 是誰殺死歌仔戲?砲轟「如喪考妣」、「地方爛戲」,40年前權貴這樣玩殘台灣文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風傳媒,2017年1月10日
- ^ 3.0 3.1 何凡. 《何凡文集卷一六》〈停止地方戲的爛仗〉. 臺北市: 純文學出版社. 1989年12月: 126–128頁. ISBN 957-527-004-5.
- ^ 莊毓婷. 「天黑請回家」——談談臺灣戒嚴時代的宵禁. 故事. 2018年4月2日 [2018年4月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4月10日) (中文(繁體)).
前些日子有些自命「民主人士」要求取消戒嚴,說是為人民爭得更多的自由,包括罷工在內。其實對一般國民而言,幾乎沒有感到戒嚴的存在,因為既不宵禁,又不檢查,日常生活上沒有任何妨礙, 這樣最低度的戒嚴又何必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