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底
塭底,是台灣宜蘭縣礁溪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東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時潮村北半部、二龍村東半葉的北部凸出部分。
歷史
編輯台灣清治末期,塭底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塭底莊」,隸屬於四圍堡。該莊東與三抱竹莊、大福莊為鄰,南與車路頭莊為鄰,西邊偏南一小段與茅埔莊為鄰,西邊及北邊隔二龍河分別與五股莊、大塭莊為界[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宜蘭廳,編入第三區。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7月,該區改名「礁溪區」。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莊仍隸屬於宜蘭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塭底」大字,隸屬於臺北州宜蘭郡礁溪莊[2]。
聚落
編輯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塭底,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編輯縣道192號是龍潭至大福的道路,大致以西南—東北走向經過塭底地區最南邊界點。由該道路向西南可前往土圍、五間、一結、龍潭並止於鄉道宜5線路口,向東北可前往上福並止於省道台2線路口。
鄉道宜4線(大塭路)是礁溪至竹安路的道路,大致以西偏南—東偏北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北部邊界點外緣。由該道路向西偏南可前往五股、抵百葉、奇立丹、礁溪市區並止於中山路一段(省道台9線舊線),向東偏北可前往三抱竹南部並止於省道台2線路口。
鄉道宜7線是竹安至新南的道路,大致以北北東—南南西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東北部及東南部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北北東即止於大塭東南端的鄉道宜4線路口,向南南西可前往新發、古亭笨東部、十三股、壯六東部、公館西部、新興、南興並止於鄉道宜16線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