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業道經
十善業道經,中文版本為唐朝實叉難陀翻譯。北宋時由施護重新翻譯,名為《佛為娑伽羅龍王所說大乘經》(Sāgara-nāga-rāja-paripṛcchā),實為西晉月支國沙門竺法護譯《海龍王經》第十一品《十德六度》的異譯,記載了釋迦牟尼佛在娑竭羅(意為:鹹水海)龍宮,為龍王所宣說的十善業道因果。經中說明,諸佛菩薩有一方法,能除掉一切痛苦,遠離惡道。這個方法就是修行十善業道,即從行為上遠離殺生、偷盜、邪淫;從語言上遠離妄語(說謊)、兩舌(挑唆)、惡口(語言粗俗)、綺語(花言巧語);從思想上遠離貪慾、瞋恚、愚痴。離此十種惡業,就稱之為十善。無論大乘佛教還是部派佛教,都視十善業是佛法修行的最基本方法。
介紹
編輯釋迦牟尼佛在十善業道經中,詳細的說明了十惡業將受的各種苦楚果報,以及修行遵守十善業的功德,列出如下:
- 離殺生者成就十種離惱法;
- 離偷盜者得十種可保信法;
- 離邪淫得四種智所贊法;
- 離妄語者得八種天所贊法;
- 離兩舌者得五種不可壞法;
- 離惡口者得成就八種淨業;
- 離綺語者得成就三種決定;
- 離貪慾者得成就五種自在;
- 離嗔恚者得八種喜悅心法;
- 離邪見者得成就十功德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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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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