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縣
北宋太平興國元年(976年),改義陽縣置,治所在今河南省信陽市。為信陽軍治。元朝時屬信陽州。明朝洪武元年,在復置信陽州於此,屬河南分省。洪武四年,屬中都臨濠府。七年,改屬。十年,信陽州降為信陽縣,成化年間又升為信陽州,屬汝寧府[1]。民國初年,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是為信陽縣。屬河南省汝陽道。
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隨着中華民國政府的軍事失利。河南省政府於1948年10月遷至信陽縣。信陽縣成為河南省臨時省會。1949年1月,第五綏靖區副司令朱其平風聞解放軍將從項城縣進攻信陽縣,率部逃往湖北武漢。第五綏靖區司令、河南省主席張軫亦率部退往湖北孝感、花園一帶。4月1日下午,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第40軍攻占信陽縣城[2]。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屬信陽專區。1960年併入信陽市,1961年復置,遷治平橋鎮。1969年後,屬信陽地區。1998年撤銷信陽地區和縣級信陽市、信陽縣,設立地級信陽市,在原縣級信陽市、信陽縣基礎上設立溮河區、平橋區。
注釋
編輯- ^ 《明史·志第十八·地理三》信陽州,元為信陽縣,屬信陽州,後廢。洪武元年十月置信陽州於此,屬河南分省。四年二月屬中都臨濠府。七年八月改屬。十年五月降為縣。成化十一年九月復升為州。西南有賢首山......
- ^ 作者:吳孔明. 信阳四一路 一条红色的解放路. 責任編輯:孟俊克. 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2014-10-30 [2018-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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