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海上维权执法的机构和部队

中國海警局(英語:China Coast Guard,縮寫:CCG),即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邊界警衛部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1]。海警局在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吸收了海監、漁政和緝私的船隻。自2018年起,隊伍整體隸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便於協調統一管理。截至2023年底,中國海警擁有千噸級以上公務執法船120艘[2][3]

中國海警局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
中國海警標誌
存在時期2018年7月1日-
國家或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種類國家海上武裝執法力量
功能執行打擊海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海上治安和安全保衛、海上搜索與救援
規模官兵4萬人
艦艇總數超過500艘,其中千噸級以上執法艦120艘以上
直屬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駐軍/總部 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號
專用顏色    藍色白色紅色
裝備12000噸級巡邏艦(型號不明)
818型巡邏艦/054A型
718B型巡邏艦
718型巡邏艦
056型巡邏艦
072型巡邏艦
053H2G型巡邏艦
918型巡邏艦
210型破冰船
618B型巡邏艦
813型巡邏艦
一千噸級巡邏艦多型(型號不明)
618型巡邏艇
HP1500型高速巡邏艇
218型系列巡邏艇
318型系列巡邏艇
參與戰役南海爭端 2022年環台軍事演練
2024年環台軍事演練
官網www.ccg.gov.cn
指揮官
司令員
局長
郁忠 武警少將
政治委員李宋德 武警少將
標識
政府船旗
艦艏圖案
飛機
直昇機直-9、H410、H425、AC313
巡邏機新舟-60H運-12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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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北太平洋海域巡邏的中國海警2102船(前)與美國海岸警衛隊摩根索號巡邏艦英語USCGC Morgenthau (WHEC-722)(後)。
 
2018年,在日本海海域進行違法漁船移交的中國海警2301船(左)與美國海岸警衛隊亞歷克斯·哈里號巡邏艦英語USCGC Alex Haley(右)。

2013年3月,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原國土資源部轄下的國家海洋局及其所轄的中國海監總隊公安部所屬的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農業部所屬的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所屬的海上緝私警察整合為「中國海警局」。中國海警局與國家海洋局是一個單位,兩塊牌子[4]。中國海警局局長由公安部分管海警工作的正部級副部長兼任,政委由海洋局局長兼任。國家海洋局對外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進行執法活動[5],同時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業務指導。

2018年3月21日,根據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6]

2018年6月22日,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海警隊伍整體劃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調整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稱中國海警局,統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1][7]

2018年7月1日零時起,海警隊伍整體劃歸武警部隊領導指揮[8]。轉隸過渡期間,原中國海警局所屬各省級海警總隊籌備組調整為武警各省級海警總隊籌備組[9]

2019年,武警海警總隊直屬部隊組建完成。改革後,武警海警總隊(中國海警局)設置北海海區指揮部(中國海警局北海分局)、東海海區指揮部(中國海警局東海分局)、南海海區指揮部(中國海警局南海分局)[10]。原中國海警局省級海警總隊籌備組調整為武警各省級海警支隊或各海區指揮部直屬支隊,加掛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海警局等牌子,由海區指揮部直屬。各沿海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分別設置海警大隊(市級海警局)、海警工作站[11]

2021年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12]。《海警法》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部隊即海警機構,統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海警機構包括中國海警局及其海區分局和直屬局、省級海警局、市級海警局、海警工作站[12]。」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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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中國海警局承擔下列職責:

  1. 在管轄海域開展巡航、警戒,值守重點島礁,管護海上界線,預防、制止、排除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的行為;
  2. 對海上重要目標和重大活動實施安全保衛,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重點島礁以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安全;
  3. 實施海上治安管理,查處海上違反治安管理、入境出境管理的行為,防範和處置海上恐怖活動,維護海上治安秩序;
  4. 對海上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或者貨物、物品、人員進行檢查,查處海上走私違法行為;
  5. 在職責範圍內對海域使用、海島保護以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海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海底電(光)纜和管道鋪設與保護、海洋調查測量、海洋基礎測繪、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6. 在職責範圍內對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自然保護地海岸線向海一側保護利用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按照規定權限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7. 對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外側海域和特定漁業資源漁場漁業生產作業、海洋野生動物保護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依法組織或者參與調查處理海上漁業生產安全事故和漁業生產糾紛;
  8. 預防、制止和偵查海上犯罪活動;
  9. 按照國家有關職責分工,處置海上突發事件;
  10. 依照法律、法規和中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約,在管轄海域以外的區域承擔相關執法任務;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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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改革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中國海警局)領導管理下列機構和單位:

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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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謀部(執法部)[13][14]
  • 政治工作部[13][14]
  • 保障部
  •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14]

直屬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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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海海區指揮部(中國海警局東海分局)(副軍級)
    • 江蘇支隊(江蘇海警局)
    • 上海支隊(上海海警局)
    • 浙江支隊(浙江海警局)
    • 福建支隊(福建海警局)
    • 第一支隊(直屬第一局)
    • 第二支隊(直屬第二局)
    • 第一航空大隊[註 1]
  • 南海海區指揮部(中國海警局南海分局)(副軍級)
    • 廣東支隊(廣東海警局)
    • 廣西支隊(廣西海警局)
    • 海南支隊(海南海警局)
    • 第三支隊(直屬第三局)
    • 第四支隊(直屬第四局)
    • 第五支隊(直屬第五局)
    • 第二航空大隊[註 2]
  • 北海海區指揮部(中國海警局北海分局)(副軍級)
    • 遼寧支隊(遼寧海警局)
    • 天津支隊(天津海警局)
    • 河北支隊(河北海警局)
    • 山東支隊(山東海警局)
    • 第六支隊(直屬第六局)
    • 第三航空大隊[註 3]

直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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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醫院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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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區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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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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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警3306」船

執法艦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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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警的船隻配有自衛武器,統一採用白色船體,船上塗有紅藍相間條紋、中國海警徽章和「中國海警 CHINA COAST GUARD」標誌[3]

2007年3月,海軍向海警局移交了兩艘053H型導彈護衛艦(44102,前509「常德」艦;46103,前510「紹興」艦)給海警並重新命名為728型海警艦並重新編號為1002和1003。在當時這兩艘船是海洋執法部門最大噸位的執法船。

2017年5月,據報中國已派遣12000噸級的中國海警3901艦前往南海爭議海域進行巡邏。[16][17]海警3901艦是世界上噸位最大的海警執法船,甚至大於美國海軍9800噸級的提康德羅加級導彈巡洋艦和8300-9300噸級的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18]海警3901艦裝備了H/PJ-26型單管76毫米艦炮,兩座H/PJ-14型單管30毫米艦炮和兩挺14.5毫米高射機槍。

2021至22年,22艘056型導彈護衛艦逐步改裝為海警船,改裝的056型拆掉導彈和火控系統,加裝海上執法大型顯示器和水炮等非致命性執法裝備[19]

巡邏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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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警裝備有新舟60H海上巡邏機[20],同時還裝備有數量不少的直-9直升機和一款由運-12改裝而成的海上巡邏機[21][22]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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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駐地含浙江舟山普陀山機場、上海大場機場。
  2. ^ 駐地含海南省瓊海市博鰲鎮博鰲機場、三亞鳳凰國際機場、廣東省珠海金灣機場(廣州市海珠區新港中路353號)。
  3. ^ 駐地含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孝直鎮、煙臺萊山機場、青島國際機場、天津塘沽機場、遼寧省葫蘆島綏中機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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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6-22 [2018-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8). 
  2.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日本防衛省保安廳. [2024-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05). 
  3. ^ 3.0 3.1 我国千吨级以上公务执法船全家福. 超級大本營軍事論壇. 2013-08-01 [2013-08-17]. [失效連結]
  4. ^ 中国海警局正式挂牌 设南海北海东海3个分局. 人民網. 2013-07-23 [2018-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6). 
  5. ^ 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 人民公安報 (新華網). [2013-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8). 
  6. ^ 武警部队编制改革力度空前 海警力量“当兵入伍”. 環球網. 2018-03-21 [2018-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2). 
  7.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 中國政府網. [2018-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8. ^ 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 新華網. 2018-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3). 
  9. ^ 海南省海警總隊. 海南省海警总队筹备组海南海警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流标公告. 中國政府採購網. 2019-01-08 [2019-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10. ^ 武警海警总队北海海区指挥部军政主官亮相. 澎湃新聞. [2019-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11. ^ 海警首次分区域设置海警工作站:县一级行政属地海上执法机构. 澎湃新聞. [2019-09-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12. ^ 12.0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www.npc.gov.cn. [2021-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4). 
  13. ^ 13.0 13.1 中国海警局举行海上执法专题访谈 (新聞稿). 中國海警局. 2020-12-30 [2024-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6). ……中國海警局執法部部長張春儒……中國海警局政治工作部副主任陳國清…… 
  14. ^ 14.0 14.1 14.2 於靚. 武警部队举行晋升中将少将警衔仪式 (新聞稿).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工作部宣傳文化中心. 微信公眾平台 人民武警. 2019-12-09 [2024-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6). ……中國海警局副政委兼紀委書記兼監委主任張連軍、中國海警局參謀長張春儒、中國海警局政治工作部主任張文輝…… 
  15. ^ 胡敏. 张建民会见中国海警局政委李宋德、副局长赵学翔. 東方煙草網. 2023-03-16 [2023-06-18]. [失效連結]
  16. ^ Ryan Pickrell. China Sent A 'Monster' Ship To Roam The South China Sea. The National Interest. 2017-05-11 [2018-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1). 
  17. ^ 南海区2017年度西沙海域海岛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圆满完成. South China Sea Branch, 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2017-05-04 [2018-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9). 
  18. ^ Charissa Echavez. China Deploys World's Biggest Coast Guard Cutter CCG 3901 to Patrol South China Sea. China Topix. 2017-05-12 [2018-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19. ^ 拆導彈裝大型顯示器 陸22艘056艦全數改裝海警船. ETtoday新聞雲. 2021-12-29 [2022-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10). 
  20. ^ 新舟60完成副油箱投放试验 可改装特种飞机. 網易. 2016-03-24 [2018-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3). 
  21. ^ Wei, Changhao. NPCSC Defers Vote on E-Commerce Law, Grants Law Enforcement Powers to Military-Controlled Coast Guard. NPC Observer. 22 June 2018 [16 October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英語). 
  22. ^ Coast Guard with Muscles. Asian Military Review. 9 September 2019 [20 February 2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英語). 

參見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規定的海警機構
職能設立 國家海警機構
2021年2月1日至今
現任
前任:
國家海洋局
國家海洋環境監視監測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家邊防海警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家漁業行政執法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家海上緝私警察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