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堂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龚堂华(1965年4月—),男,汉族,福建上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现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1]。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2]。
从政经历
编辑1999年4月,在福建省龙岩市纪委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2006年6月,到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察厅工作,历任综合室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2]。
2010年7月,进京到中共中央纪委工作,历任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2]。
2017年4月,外派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2]。2020年3月,转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科学技术部党组成员[2]。2022年9月,改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1]。
参考资料
编辑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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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鸿津 |
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 2017年4月-2018年6月 |
机构撤销 |
前任: 迟耀云 |
中央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4年3月-2017年4月 |
继任: 庄建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 | ||
前任: 陈超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2年9月- |
现任 |
前任: 王宾宜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0年3月-2022年9月 |
继任: 高波 |
新头衔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2018年6月-2020年3月 |
继任: 沈晓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