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碧仲

前任花蓮縣縣長

蔡碧仲(1958年9月),中华民国无党籍的法界人物,出生于台湾云林县元长乡,居于嘉义市东区,曾任法务部政务次长、花莲县代理县长[1]

蔡碧仲
 中华民国法务部政务次长
任期
2018年12月25日—2024年5月19日
陈明堂同时在任
行政院院长赖清德
苏贞昌
陈建仁
法务部部长蔡清祥
任期
2016年11月21日—2018年9月16日
行政院院长林全
赖清德
法务部部长邱太三
蔡清祥
花莲县第12任县长
代理任期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2月25日
副职张垂龙
前任傅崐萁(正任)
颜新章(代理)
继任徐榛蔚(正任)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8年9月(66岁)
台湾云林县元长乡
国籍 中华民国台湾
政党无党籍
配偶黄淑英
专业律师
学历
经历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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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台湾嘉义地方检察署台湾云林地方检察署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蔡碧仲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主任、法务部政务次长等职务。2018年9月,时任花莲县县长傅崐萁因缠讼十四年的合机炒股案有罪定谳,被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而被解职,随后行政院指派蔡碧仲为花莲县代理县长[2],并于任期届满后回任法务部政务次长[1]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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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脸书支持特定立委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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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蔡碧仲在脸书贴文表态支持民进党花莲县立法委员萧美琴,呼吁花莲乡亲“用选票黏住萧美琴”,此举打破法务部官员不助选惯例,引发争议。蔡碧仲称自己是政务人员,依法不受行政中立法之限制,可于公暇时间助选、站台、造势。唯因值选举期间,法务部刻正察查选举违纪情形,以副首长身分表态支持特定候选人,仍不免伤害政府执法形象之质疑。经法务部长蔡清祥当面劝说要求“谨言慎行”,随后蔡碧仲删除脸书贴文。[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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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奕纬. 蔡碧仲代理花蓮王 蔡清祥:借調不請辭. 苹果即时. 2018-09-14 [2022-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1). 
  2. ^ 张益钧、庄雨洁. 蔡碧仲代理花蓮縣長 今宣誓就職. 华视. 2018-09-16 [2022-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7). 
  3. ^ 李亨山. 蔡碧仲臉書挺蕭美琴 蔡清祥勸謹言慎行. 中央社. 2019-12-18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8)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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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花莲县政府
前任:
颜新章(代理)
正任:
傅崐萁
花莲县县长
代理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2月25日
继任:
徐榛蔚